《
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对有
证据证明有
犯罪事实,可能判处
徒刑以上
刑罚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
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
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
”这一规定明确了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即: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包括了三方面的含义,一是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二是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三是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
犯罪行为的证据已经查证属实。
犯罪事实可以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数个犯罪行为中的一个。
(2)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这是逮捕在
犯罪严重程度方面的要求。
《刑事诉讼法》之所以把“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规定为
逮捕的条件之一,是根据罪刑相当原则提出的。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即使犯罪嫌疑人已具备前两个条件,仍然要考虑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方法,是否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可以
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