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案件中,
当事人应向法院提供的
主要证据有:
1、提供公安机关或所在单位出具的
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
2、被继承人生前
户籍地、居住地、死亡地和主要遗产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3、被继承人遗产的种类、数量、金额、遗产由谁占有、使用、收益、保管的证明材料,如遗产清单、
产权证书、发货票、
证人证言等。
4、被继承人生前婚姻状况,生育和抚育子女的证明材料,被继承人的
直系血亲、法律
拟制血亲或与之有密切关系的
旁系亲属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等证明材料,以及他们对被继承人所尽义务的证明材料。
5、被继承人无
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应提供
第二顺序继承人的人数,各自与被继承人的关系的证明材料。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
人死亡的,应提供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及住址等情况。
6、丧偶儿媳、丧偶女婿
继承公婆、岳父母遗产的,应提供尽了主要
赡养义务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