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

已经丧失的诉权还能通过复议方式重新获得吗?最高法告诉你答案

2022-02-27 10:16 3170人阅读

已经丧失的诉权还能通过复议方式重新获得吗?最高法告诉你答案

在实践中,很多人都不知道自己享有什么权利,或者知道了也不愿意去行使,坚持自己的想法,去上访解决问题,最终导致权利过期,无法行使。今天结合最高法的司法判例来说一说,已经丧失的诉权还能通过复议方式重新获得吗?


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最高法行申7418号《行政裁定书》进行了释明,其认定:已经丧失的诉权不可通过复议方式重新获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七款关于“原行政行为不符合复议或者诉讼受案范围等受理条件,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一并驳回对原行政行为和复议决定的起诉”的规定,原行政行为已超过了法定的起诉期限,即使复议机关嗣后作出了维持原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当事人在收到该决定之日起15日内提起了行政诉讼,从维护起诉期限制度从而维护行政法律关系的稳定性的角度出发,仍不应认为因超过起诉期限而丧失的诉权可以通过复议的方式重新获得。


律师说法:法律是不保护在权利上睡觉的人,遇到违法侵权行为一定要及时行使自己的诉权,不然一旦过期,采取任何方式都不可能重新获得诉权。很多人不懂法,不知道自己的诉权,但这不能成为你抗辩的理由,还有很多人不愿意相信法律,不愿意相信法院。从而让我想起普法宣传的意义,就是让更多人知道自己的诉权,也让更多人相信法律,更多人去法院主张自己的权利,才能建设更好的法治环境,如果人人都不去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不会有一个好的法治环境。


1分钟提问,最快3分钟解答

在线问律师
当前律师在线4092 今日律师解答4744
推荐中
首页 > 律师文集 > 法律常识 > 已经丧失的诉权还能通过复议方式重新获得吗?最高法告诉你答案

法律咨询热线

建议拨打时间

严禁采集,违者必究

©2004-2026 m.64365.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5018055号-1   隐私保护 投诉建议不良信息举报

首页

找律师

立即咨询

(99%用户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