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的执行案件立案后,因别的债权人先于我提出了执行申请,法院轮候查封了被申请人的房产,但是首封法院一直没有处置该房产,我该怎么办?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首先查封法院与优先债权执行法院处分查封财产有关问题的批复》第一条:“执行过程中,应当由首先查封、扣押、冻结(以下简称查封)法院负责处分查封财产。但已进入其他法院执行程序的债权对查封财产有顺位在先的担保物权、优先权(该债权以下简称优先债权),自首先查封之日起已超过60日,且首先查封法院就该查封财产尚未发布拍卖公告或者进入变卖程序的,优先债权执行法院可以要求将该查封财产移送执行。”故若轮候查封为优先债权,且自首封法院查封之日起已超过60日,首封法院就该查封财产尚未发布拍卖公告或者进入变卖程序的,轮候查封法院可以要求首封法院将该查封财产移送执行。对此,债权人可以申请要求轮候查封法院向首封法院商情移送。
但在轮候查封为普通债权,首封法院不处置的情况下,轮候查封法院能否要求首封法院将查封财产移送执行,目前没有法律或司法解释层面的统一规定,仅江苏省和福建省高院出台了相关规定。其中福建省高院在《关于首先查封与轮候查封均为普通债权的法院之间协调移送处置权处理意见》第一条规定,首封法院自查封之日起超过60日未发布拍卖公告的,轮候查封法院可以商请移送处置权;江苏省高院在《关于首查封与轮后查封均为普通债权的法院之间协调转移处置权相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省内首查封法院自执行立案之日起90日内未发布拍卖公告或进入变价程序的,轮后查封法院可以商请移送处置权。结合上述规定,轮候查封的普通债权人可以要求轮候查封法院向首封的法院商情移送。但这仅是地方高院的相关规定,只能在当地省内参照施行,而其它地方高级人民法院并未出台相关规定。
问题:公司和我签订了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约定我定期去乡镇抄电表和维修,每天工作不超过4个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24个小时,但公司安排我在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上班,没有支付加班费,公司的做法合法吗?回答:对于用人单位安排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周末上班,是否
1、关于试用期内的考核机制问题: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1款,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故建议用人单位明确录用条件,将录用条件尽可能量化、具体、有可操作性,将诚实信用、岗位职责
问题:我和前夫离婚时约定夫妻共有的房屋归我所有,但由于贷款没有还完,银行不同意更名,所以房子一直在我和前夫两个人名下。后来前夫欠别人钱不还,被债主起诉,现在法院通知我搬离,准备拍卖这个房子,我应该怎么办?回答:目前,我国法律法规中仅规定不动
问题:女方母亲生病,男方不愿意以夫妻双方共同的存款为女方母亲治病,女方只能通过向亲戚借款30万元为其母亲治病。该30万元借款男方是否有义务与女方一起归还?回答:根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故本案
问题:我在美发店充值1000元办了会员卡,但我只用了一次,后再去使用的时候,美发店告知该充值需要一年内使用完,否则作废。现美发店以我超过一年未使用为由拒绝给我使用,请问是否美发店的行为是否合法?我该如何维权?回答:该美发店的行为不合法。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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