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某于2021年4月通过其朋友介绍,开始做一些兼职工作,主要任务是通过其朋友给的QQ邮箱地址用电脑发送兼职信息,后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于2021年6月2日被抓,其父于2021年6月15日委托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经过律师的努力,郑某于2021年7月2日被成功取保,用时仅17天。
郑某父亲委托本所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后,两位律师第一时间会见了郑某,了解到了相关情况,并为郑某的辩护制定了方案。在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两位律师起草了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并及时提交。
相关要点如下:首先从无罪的角度嫌疑人郑某主观上没有犯罪故意,不符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主观构成要件,依法不构成犯罪;其次从罪轻的角度上论述,即使嫌疑人郑某构成犯罪,则嫌疑人也具有以下从轻情节:嫌疑人主观恶性较小,客观犯罪情节相对轻微,未造成严重的后果,社会危害性不大;嫌疑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愿意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嫌疑人在本案的犯罪活动中只起到了辅助与次要作用,系从犯;嫌疑人之前从未受到过刑事与行政处罚,属于初犯,其涉嫌的犯罪亦不属于暴力行为,不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嫌疑人郑某及其家属均表示会积极退赃以弥补受害者的损失,郑某愿意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应有的赔偿责任。
正是由于律师能够正确把握整个案件的进程与关键节点,提供了正确与专业的辩护策略,及时提交相关文书,为嫌疑人争取了最大利益!
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
当事人系一名普通北漂,在一家财富公司任职财务岗位,大学一毕业便在此公司工作。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21年7月被刑事拘留。因当事人年龄较小、社会经验尚浅,被拘留后家人十分着急,多方咨询后最终决定委托华让律所代理此案。接受委托后,代理
案情简介 李某系离退休人员,籍贯为非京籍,在北京主要是帮助儿子照顾小孩,其于2021年6月至9月间,在超市购物结算时,通过部分商品不扫码的形式,实施了盗窃的行为,所盗窃物品皆为生活用品及食品蔬菜,前后共计十余次,累计盗窃金额3000余元
“被告人罗某已在正义网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并且彻底删除了网盘上非法存储、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近日,重庆市綦江区检察院检察官对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的判决执行情况进行“回头看”,当地法院工作人员介绍了该案执行情况。 2019年11月
案情及办案经过 陈某以与某大学教师有私人关系,可以帮助被害人李某争取在该大学做小生意为由收取了被害人6万元人民币,但因故未能成事儿,被害人多次找陈某要求退还支付的6万元钱款,陈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予偿还,被害人李某遂报警。陈某于2021年
案情简介: 2021年3月间,闫某两姐妹多次在朝阳区某盒马鲜生店内购物,在自动收银机结账时故意漏刷部分商品,其行为构成盗窃,合计盗窃金额几千余元,3月31日盒马工作人员报警,4月1日闫某姐妹被刑事拘留,4月7日闫某在律师的帮助下被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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