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系某公司员工,其患有心脏病,长期服用药物。2022年5月,王先生在上班期间突发疾病抢救无效死亡。王先生的家属欲申请工伤认定,上班期间因病死亡属于工伤吗?
丘敏律师建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因此,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王女士于2020年1月入职某公司,并与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2020年1月起至2025年1月止。2022年7月,该公司口头通知王女士不需要再到公司上班,且没有告知王女士辞退的原因。王女士欲申请劳动仲裁,需要聘请律师吗?丘敏律师建议:
一、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从2021年12月1日起,东莞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90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1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全日制
陈女士系某公司员工,2022年5月,陈女士在骑电动自行车上班的途中发生交通意外,导致身体多处受伤,后住院治疗。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丘敏律师建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
陈女士系某公司员工,从2022年3月起,该公司以种种理由不发放工资,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该怎么办?丘敏律师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
张女士系某公司员工,从2022年3月起,该公司没有按时支付工资,如何申请劳动仲裁?丘敏律师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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