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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昆山反杀案”无罪释放为什么?

2022-10-21 18:13 302人阅读

提起“昆山反杀案”,是18年震动全网的一起刑事案件,而近日最高检察院在二十大记者招待会上重提了此案,表示“法不能向不法让步”,2013年至今,检查机关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民事等案件提出抗诉近12万件,重新审理了案件,伸张了法律正义。

什么是抗诉呢?普通人能抗诉吗?

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要求的诉讼活动。在我国,抗诉是法律授予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的一项法律监督权。所以,抗诉权是检察院独有的权利,普通公民是不具备抗诉权的。

正当防卫和过当防卫怎么辨认?

“昆山反杀案”中争议点在于,施害者拿着刀具虽然砍了几刀被害者,但是并没有生命危险,而被害者却拿起施害者的刀具砍向对方,最后致使对方死亡,看似情节非常恶劣。一开始是因为防卫,后来似乎防卫过当变成了行凶,直接杀害了对方。以往,正当防卫和过当防卫以往界限模糊,致使施害者重伤或者死亡往往会被判定为过当防卫。而近年来,随着法制的完善,检察机关对行凶者实施了零容忍,面对行凶者施暴,受害人即使反抗后将行凶者反杀,也不负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还有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而法律对于过当防卫的定义是“已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虽然致使施害者死亡后果比较严重,但是受害人所处的环境是施害者正在行凶的场景,场面非常危急,不采取反抗手段可能要威胁到自己的人身安全,所以反抗、反杀对方也不违法。

制止暴力犯罪,公民的权利!

因此,在面对行凶等恶性暴力犯罪的情况时,不必忍让,国家也鼓励公民和不法分子做斗争,保护公民的正当防卫权。鼓励公民及时制止严重的犯罪行为,保护 国家、公共以及个人的合法权益。“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是检察机关针对一些争议较大的涉正当防卫案件提出的司法新理念,即使出现死伤结果后也不会从“有罪推定”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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