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合伙者之间的关系都比较亲密,或是朋友,或是经朋友介绍,因为这层关系的存在,在签订合伙合同时大都不谨慎,可能从网站上随意下载一份协议模板就直接签订,这样虽是图一时之快,但后期纠纷出现时的解决就比较困难!
合伙合同的签订,要着重注意以下四点:
1、合伙的时间要约定清楚
如果双方未约定清楚合伙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期限届满后合伙人继续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没有异议的,该合同为不定期合伙合同,合伙人享有任意解除权,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合伙合同。
2、合伙人工资结算要清晰
很多合伙人在实际合伙经营中担任某一职务,双方约定会另外支付工资,但是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工资的发放又可能和分红混在一起。这些问题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不会暴露,当合伙经营规模变大、或者出现经营亏损,一旦发生合伙争议,维权的合伙人往往面临诉讼请求复杂,举证困难,无法证实自己属于事实劳动用工,无法诉求拖欠工资。
3、违约责任要详细约定
因为甲方属于合同中掌握主动权的一方,一部分合伙合同中只约定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对甲方需承担的责任并没有约定,若甲、乙之间出现纠纷时,乙方很难取证证实自己实际受到的损失。
4、要明确投资退出机制
合伙容易,退伙难!实践中多存在这样一类情形:个体工商户的合伙经营中,由于甲方占据出资比例份额大,在不经过乙方同意会私自转让或者终结店铺经营状态,导致乙方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拿到分红,给乙方造成损失。这种情况,如果合同中没有对退伙事项、投资款等进行约定,乙方不能主张要求退回出资本金,只能按照此时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本文核心观点:如果员工认定工伤,公司却无可执行财产,职工可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案例简介朱先生是甲公司的职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公司并未为其缴纳社保,2015年9月11日,朱先生在上班期间被钻机伤到右手。朱先生向区
最近热播剧《凡人歌》里面的名场面之一相信大家都愤愤不平:那伟因为碍于情面、缺乏法律意识而把身份证借给他人注册公司、挂名“法人”(专业称呼应是“法定代表人”,法人、法定代表人的区别详见本律师文章《法人?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傻傻分不清楚!》)
裁判摘要用人单位以孕期女职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围绕岗位聘用要求、试用期考核标准、劳动合同履行情况等对用人单位解除的合法性进行综合评价。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孕期女职工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应予支持。基本案情刘某某
裁判摘要用人单位安排女职工产假期间提前返岗正常提供劳动,用人单位除支付返岗后劳动报酬外,不影响女职工依法享受生育津贴。女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前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基本案情朱某某于2020年6月16日入职某机械公司,202
裁判摘要孕期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是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孕期女职工的特别保护。用人单位因女职工产前检查请假手续存在瑕疵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主张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应予支持。基本案情陈某某于2019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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