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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律师】医疗纠纷取证时,应注意什么?

2023-03-03 11:33 104人阅读

医疗纠纷,大家都不想遇见。但是,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还是避无可避。那么,发生医患纠纷的时候,作为弱势群体的患者,要如何取证,才能够去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第一,医疗纠纷发生后,首先要保存好手中现有的,能证明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的证据,比如患者手中的门诊病历、药费单据、各种检查诊断证明等材料。

第二,如果医疗纠纷是因为“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导致的,患者应当立即要求医疗机构与患者共同对治疗使用的剩余药物、液体、治疗使用的针管、注射器具材料等“现场实物”进行封存

如果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则必须由患者或医院代表共同对封存实物进行签字盖章;如果需要检验的,也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在封存过程中发生争议时,患者应该及时向当地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反映,以便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干涉和见证下,进行封存和保管工作。

第三,如果患者是住院治疗的,则应当注意对病历复印和封存。根据医疗机构的诊疗惯例,门诊病历及相关的检查影像资料由患者本人携带和保存,该部分资料一般不存在复印和封存的问题。

需要强调的是,对患者住院病历的复印和封存问题。医疗纠纷发生后,为防止医疗机构伪造、涂改、隐匿病历资料,患方应立即要求对病历材料予以复制,并由医疗机构加盖病历复印专用章后,交给患者家属,在医患双方同时在场的情况下,将全部原始病历材料装在档案袋中予以封存,在封口处签名盖章,并写明封存日期。

因为医疗机构一般是在患者出院后,且将病历交到档案室保管后,才同意患者复印病历。这里面存在一个时间差问题,因此,患者可以根据自己对整个医疗过程的怀疑,在与主治医生或院方工作人员对话时,有目的和针对性地询问,并将通话过程进行录音取证。必要时,可以用相机或手机将医生书写的尚未归档的病历拍下来保存,以防止病历在归档前被篡改。

最后一点,如果医疗纠纷发生后造成患者死亡,除了注意上述几点外,还应该注意保留尸体,不要仓促将尸体火化,以便将来为查明死因,尸检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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