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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发店变成了整容院?女子美发店做完“超声刀”项目后,面部烧伤

2023-03-03 13:10 102人阅读

以前的理发店,功能也就是剪剪头发,烫染拉直一下。但现在,美发店的功能,可以说是越来越多。什么纹眉、美甲,相比起来都是小项目了。有很多美发店,甚至干起了整容的活。

 

【案情简介】

A美容美发店,是某公司下属直营店。2018年,陈某在该店办理了VIP会员卡,陈某在刘某的指定下,自2018年至2020年期间,向某公司的银行账户转账充值。

2020年12月,陈某在A美容美发店做“超声刀”的美容项目,该项目费用为49800元,A美容美发店从陈某充值的会员卡中扣除49800元费用。

陈某在做完“超声刀”项目后面部烧伤,后陈某多次通过微信、电话及面谈的形式与刘某、罗某进行协商处理。

2021年7月13日,刘某、罗某向陈某出具欠条一张,注明:“在8月10日第一次打了3万,第二次打了2万到陈某的账户,在店里消费超声刀的5万元”。2021年9月5日,刘某向陈某出具欠条,注明:“刘某欠陈某伍万贰仟元整,今承诺2021年12月5号之前全部还清给陈某”。

 

后续,因为相关事宜未商量妥当。陈某便将某公司、刘某、罗某以违反合同约定为由,诉至法院。

2021年12月20日,县卫生健康局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罗某开办的A美容美发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医疗美容服务进行了处罚。

 

【司法裁判】

法院综合考虑相关情况后,作出了判决:刘某、罗某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退还陈某服务费用49800元;驳回陈某的其他诉讼请求;驳回陈某对某公司的诉讼请求。

 

【小颜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五条 【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效力】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本案中,法院认为,陈某与刘某、A美容美发店的经营者罗某口头订立了服务合同,虽然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但是,合同中的“超声刀”项目的内容,违反了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该合同的“超声刀”条款无效。所以,刘某、罗某取得陈某的财产,应当返还。

 

【小贴士】

现如今,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了整形美容的队伍中。一些无整容资质的美容美甲店,看到利益以后,也开始“从事”这一行业。小颜再次提醒大家,一定要去正规有资质的美容医院,千万不能掉以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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