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解除事实收养关系肯定是有着一定的原因的,如果说收养人在被收养人的整个成长期间都是尽心尽力的在呵护的,这种单方强制解除的情形是建立在收养人自己不履行抚养义务,表面上是收养关系,但实际上对于被收养人却有着严重的虐待,性侵犯等这些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这都是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强制解除的。
一、应该如何解除事实收养关系
1、双方和平解除。收养人和送养人双方达成收养关系解除协议,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当事人解除收养关系达成书面协议,并且根据不同方式确定的关系办理相应手续:
收养关系是经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收养关系是经公证证明的,应当到公证处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公证证明。
2、单方强制解除。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法院起诉解除。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解除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收养关系解除后的其他注意事项
1、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2、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3、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4、被收养人在被收养期间致人损害构成侵权的,领养人不得要求赔偿。
(一)了解有关起诉的法律知识 通过一定的信息渠道,最好是向专业律师咨询,明确所遇到的问题通过诉讼能否解决,如果能通过诉讼解决,需要准备哪些相关的证据材料,自己或委托律师起诉或申请仲裁,在诉讼前应基本收集齐全证据材料,写好起诉书,准备证
仲裁的管辖是指确定各个仲裁机构受理案件的权限。明确当事人应在哪一个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有哪一个仲裁机关受理的法律制度。其实质是各个仲裁机关审理案件的内部分工。仲裁管辖实行地域管辖为主、级别管辖为辅的原则。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
一、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勿以名片代之),确认其真实身份及行为能力。 2、合同对方为法人: 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确定其真实性; 核实订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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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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