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有老话说“小赌怡情、大赌伤身”。随着经济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喜欢联系朋友打麻将、玩桥牌。甚至是在网上进行此类娱乐,近年来也有相当多的公众人物被爆出参与此类活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那么赌博罪和一般赌博行为如何界定区分。网赌被抓如何处罚,赌博罪入罪标准多少呢?
1、首先要区分赌博罪与一般赌博行为的区别。主要有:(1)盈利目的。简言之就是以赌博获取钱财并且盈利为目的。如果只是为了消遣、娱乐,则不构成犯罪。(2)参与程度。比如偶尔娱乐、或者参与程度小、金额低并且不以此为生活来源的。可能只属于违法行为。(3)在聚众赌博中的作用,是否提供工具、场所、从中抽成,以此为生活收入等等。
2、网赌如何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为了盈利,为赌博提供条件或者参与程度大,赌资高的,可能处以5-15日拘留、500-3000罚款等等。
3、赌博罪入罪标准:第四十三条[赌博案(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二)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三)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五)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以营利为目的,以赌博为业的,应予立案追诉。
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4、聚众赌博和开设赌场的区别。简单来说,可以认定场所的稳定程度和时间长短,聚众赌博场所随意,时间也短,而开设赌场场所固定,为了吸引人员,持续时间长,有工作人员等等。
5、关于网上开设赌场: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6、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关于利用赌博机组织赌博的性质认定:设置具有退币、退分、退钢珠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施设备,并以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款物作为奖品,或者以回购奖品方式给予他人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款物(以下简称设置赌博机)组织赌博活动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