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离婚率持续攀升,这其中的男女对婚姻法律存在或多或少原则性的误区,而这些误区很可能对自己有着很大的伤害。那么协议离婚中,离婚财产分割的4大误区你了解吗?
一、夫妻之间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债务归一方所有或者约定婚前财产、婚后财产均归各自所有,各自享有并承担各自的债权债务。但如果第三方并不知晓上述协议,主要是指债权人在出借款项时并不知晓夫妻间的约定,则该协议就只对夫妻二人有效。
因此,一旦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在协议中约定不承担债务的一方,或者约定不承担对方债务的一方,仍然要以其全部财产承担共同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
二、离婚协议里,常见的是“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但前提应该是,双方对彼此的经济状况都很熟悉。如果处于经济弱势一方的当事人和轻易在离婚协议中写上这一条,往往会给自己带来无尽的后悔。
就比如一方名下隐匿了大量财产,弱势一方毫不知情签了离婚协议。一旦发现了对方隐匿的财产时也就晚了,而且此种情况也很难打赢官司。
三、离婚协议中如果对于房屋产权进行了约定,将房屋确定为归一方所有,但未办理变更登记。根据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虽然离婚财产协议中约定涉案房产归配偶一方所有,但是双方未进行不动产物权的转让登记,物权的转让不发生效力,涉案房产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四、夫妻财产协议签订后可随意推翻,因为一些当事人对签订后的夫妻财产协议抱有一定幻想,以为事后能以被胁迫或被欺骗为由推翻当时的意思表示。实践中的情况是,夫妻财产协议具有很高的法律效力,一经签订立刻生效,特别是经过公证的财产协议,在离婚时几乎是无法推翻的。所以,当事人在签订相关协议前一定要考虑清楚法律后果。
最后,离婚律师建议,起草合法有效的夫妻财产协议时,即既不要以离婚为前提条件,也最好不要以出轨为前提条件,避免协议内容无效。在签订夫妻财产协议时,一定要保证其法律效力。
如有其他关于婚姻家事的问题,可以联系专业婚姻家事律师进行咨询。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请求离婚的,需要做离婚财产分割,一般情况下,离婚财产分割是按均等份分割。但是,如果其中一方想要多分财产的,那么就得看是否有可以多分的情况,而实践中是根据另一方是否有过错。具体我们就来了解一下离婚时哪种情况下可以多分财产?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夫妻俩感情没了,过不下去的时候,即可以请求登记离婚。不过离婚时,在解除婚姻关系的同时,除了解决子女抚养权归属,还必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有些人协议离婚后又后悔财产分割比例,而有些人在离完婚才发现还有未分
当夫妻双方感情发生变化办理离婚的,那么不可避免地需要做离婚财产分割。在分割财产时,夫妻双方可以按照约定的书面协议,或者是口头协议分割,但一方后面不认了的,将直接影响另一方利益。那么如果口头约定财产分割对方不认怎么办? 实践中,这种情况
婚前买的房子结婚后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吗?对于这个问题,北京离婚律师走出的分析:现在男女双方结婚,如果没有准备好房子的话,很多家庭就会有所顾虑。但若是婚前一方买好了房子,那么结婚以后这笔房产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还是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呢?这
离婚的时候双方需要对财产、债务、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协商和处理,其中,对于财产分割这一环节,通常双方都希望能尽可能多的分得财产,那么财产分割应该怎么做呢? 财产性权益会表现出不同形式,大致可分为存款、不动产、动产、股权及债权。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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