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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关于“醉驾”的小知识

2023-12-10 08:24 607人阅读

一、什么是酒驾

酒驾这个话题老生常谈了,关于酒驾,有哪些常识或者反常识的问题,有哪些专业层面但是对我们每一个驾驶者来说都息息相关的问题。

还是先来区分几个基础的概念:酒驾(这里在屏幕上打出“酒驾=饮酒驾车”)、醉驾(这里在屏幕上打出“醉驾=醉酒驾车”)和危险驾驶罪。

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10(这里可以在屏幕上放一张法律规定的图片)规定,饮酒驾车(酒驾)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醉驾)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也就是说,酒驾和醉驾的区别在概念标准上,区别就在于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在承担法律后果上的区别在于酒驾需要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驾驶员进行行政处罚,而醉驾则需要依据《刑法》追究驾驶员危险驾驶的刑事责任。

而我们一般所说的醉驾入刑是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有四种具体的行为方式,最常见的就是第二种,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所以,不要以为自己酒量大少喝一点就没有关系,认定的关键在于血液中的酒精含量。

留一个问题大家一起思考,你知道酒驾的后果有多严重吗?   

二、酒驾的后果,你承担得起吗?

我们来看一下酒后驾车的后果,大家也可以理解为酒驾的成本。

首先,就是最直观的就是法律成本:

饮酒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2000元罚款+驾驶证一次记满12分。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驾驶=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2000元罚款并且吊销驾驶证。

饮酒和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追究相关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这里的刑事责任可能是交通肇事罪或者(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这里的刑事责任就是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刑并处罚金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然后我们再来看看经济成本:这里我们只说最直接的经济损失,不考虑间接损失。

首先就是保险不赔。

驾驶人酒后车祸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交强险保险公司对受害人人身权益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你追偿。

巨额赔偿。酒驾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伤亡的,要承担对伤亡或者家属的相关赔偿。

 

第三方面是职业成本

律师、医师吊销执业证书。根据《律师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公司职员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当兵或报考军校无法通过政治审查。

从事出租车、货车、客运车辆等营运行业的驾驶人,更是面临失业的危险,尤其醉酒驾驶将终身不得从事营运类工作。

作为法定代表人无法顺利办理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中有规定: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面临这么大的成本,你还敢酒后驾车吗?

留一个问题,你知道酒驾现场的处理程序是怎样的吗?

 

三、酒驾的查办程序(上)

如果真的一时糊涂酒后驾车被查,最起码知道这套流程怎么走:

第一步是初检筛查

最常见的方式就是交通民警在道路上设置检查区对驾驶人实施初检筛查。

初检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初检确认无酒驾行为的立即放行。吹气后认为涉嫌酒驾的,立即要求驾驶人下车并打印呼气酒精测试单,由两名民警分别签名后交驾驶人签名确认。

同时实施人车分控,分别带至处置区,扣留机动车及机动车驾驶证的上述过程应当全程录音录像、拍摄照片。

第二步:抽血检测

出现四种情况,应检验血液酒精含量:

1呼气酒精检测显示高于80mg/100ml;(2)当事人对呼气酒精测试结果有异议;(3)涉酒驾驶车辆发生了交通事故;(4)当事人拒绝配合呼气酒精含量检验。

此时,应当立即固定不少于两份的血液样本,或者将当事人带至县级以上医院固定不少于两份的血液样本,每份不低于3毫升,一份备案,一份送检。

第三步:制作查获经过并传唤嫌疑人至交警大队制作询问笔录

《查获经过》作为特殊的证人证言,应由参与执行的民警书写。对现场发现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当事人,交通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对被口头传唤的当事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询问查证,并制作《询问笔录》,《询问笔录》中应注明当事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

第四步:出具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

对送检的血样,检验鉴定机构应当在3日内出具检验报告。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接到检验报告后3日内提出重新检验申请。当事人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办案部门应制作《呈请重新检验鉴定报告书》,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

留一个问题大家思考,你知道血样送检的要求吗?

四、酒驾查办的程序(下)

第五步: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

如果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危险驾驶罪规定处罚。

立案后公安机关要收集相关证据来证明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事实。包括但不限于:调取证人证言,证明驾驶人饮酒情况;调取驾驶人饮酒后行车路线的视听资料;酒精检验结论;前科材料、查获及到案经过等。当然最重要的是驾驶人的讯问笔录。

第六步:采取强制措施

要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对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合理适用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等强制措施,对犯罪嫌疑人企图自杀或者逃跑、在逃的,或者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以及确需对犯罪嫌疑人实施羁押的,可以依法采取拘留措施。

第七步:侦查终结、行政处罚

案件侦查终结后,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当在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前,依法吊销犯罪嫌疑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对其他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具体处罚方式参照我们第二集中提到的,酒驾的后果。

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当在查获犯罪嫌疑人之日起7日内侦查终结案件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情况特殊的,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案时限。

第八步:检察院做出起诉或者不起诉的处理

对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检察院应当向法院移送起诉。

对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对醉酒程度低、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醉驾违法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按照《刑事诉讼法》第16人民检察院作出罪轻不起诉决定。

第九步:人民法院审判及后续执行问题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人民法院会择期开庭,普通醉驾案件一般会采取简易程序或者速裁程序,如果是简易程序,法院受理后20日内审结,如果是速裁程序,10日内审结。

最后留一个问题大家思考,你知道检察院对于醉驾不起诉标准的规定吗?

 

五、一些醉驾案件查办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第一个,驾驶人经呼气测试达到醉酒驾驶标准,在抽取血样前脱逃的,应以呼气酒精含量为依据立案侦查。驾驶人被查获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测试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的,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应当立案侦查。

第二个,违法嫌疑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可以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也可以通知其家属、亲友或者所属单位将其领回看管,必要时,应当送医院醒酒。对行为举止失控的醉酒人,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等进行约束,但是不得使用手铐、脚镣。

第三个:醉驾案件中的自首问题。对于交警例行检查的,即使犯罪嫌疑人在被询问、呼气酒精检查之前主动交代醉酒驾驶的,也不构成自首。因为在此种情形下,犯罪嫌疑人属于被动归案,即使其不主动交代,执勤人员通过检查也能发现其醉驾的犯罪事实,故应当认定为坦白。

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为人主动报警或委托他人报警,未离开现场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构成自首。行为人已经知道他人报警而主动停留在现场等候处理,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可以以自首论。

行为人因救护被害人而没有及时报警,在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或医院后,主动如实供述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基本犯罪事实,接受司法机关处理的,可以以自首论。

第四个问题:醉驾案件中的取保候审。主要参考以下几项1. 是否含有从重处罚情节;2. 醉酒程度,即血液酒精含量;3. 是否造成其他损失或影响;4. 是否认罪认罚;5. 是否取得谅解(事故);6. 是否能够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是否有脱逃风险等。

最后一个问题留给大家思考,你听说过不喝酒也能构成酒驾的情况吗?

 

六、醉驾共同犯罪的情况

喝了酒不开车甚至没喝酒不开车也可能构成醉酒型危险驾驶,这是怎么回事?

 现实中,没有开车却与醉驾者一起构成危险驾驶罪(共同犯罪)的常见情形主要为以下几种:

    第一、在饮酒过程中,行为人明知驾驶员必须驾车出行,仍极力劝酒、刺激其饮酒,且饮酒后不给其找代驾的行为或并未采取任何措施阻止其醉驾的行为,则行为人对驾驶员醉酒驾驶机动车给公共安全造成的危险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此时劝酒人会成立共同犯罪。

    第二、行为人明知驾驶员饮酒,教唆、胁迫或命令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是指具有更高身份、职位或者其他社会条件以威胁等方式唆使、命令驾驶员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情形。

    第三、车辆所有人明知借车人已经醉酒且要求驾驶机动车时,仍将车辆出借给借用人的行为,这种出借对驾驶员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提供了必要的帮助,构成醉酒驾驶的帮助犯。

第四、换位逃避查处,醉酒驾驶行为人与同乘人员在事前通谋,遇到查处时与驾驶员换位以帮助逃避查处,这种事前通谋换位驾驶可能会打消驾驶员被查处的顾虑,在犯罪心理上提供了帮助。也可能会被认定为共同犯罪。

留一个问题大家思考,你还知道哪些构成醉驾共同犯罪的情况?

七、网上几种关于不认定酒驾的情形的评述

前一段时间,网上有两种说法,认为酒后开车也不认定为酒驾,是这样吗?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第一种:饮酒后在小区内停车、挪车不算酒驾?

网上的说法是:只要小区是封闭的,酒后在小区内停车或者挪车就不会受到处罚。该说法并不准确,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因此,只要是向社会开放通行的道路场景,包括小区、单位内部道路、公共停车场、地下车库等均属于道路的范畴。只要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了物理上的位移,即可认为驾驶行为已经完成。

所以,在小区、停车场挪车的行为在刑法上也可能会被认定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第二种:在紧急情况下备案就不算酒驾?

网上的说法是,酒后遇到紧急情况,比如突发疾病或者其他意外时,需要开车送人去医院急救,这个时候车主可以拨打110进行备案,就能开车送病人去医院。

无论是法律法规以及公安交管部门的政策规定,均没有这个例外情况。但是具体的处罚是否作出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判断。

如果在遇到紧急情况的时候想要排除酒驾的责任,那么需要符合法律上关于紧急避险的要求。实践当中,要结合事发时的实际情况、当事人动机、行为后果等因素综合考量,只有在极少数情况下,从人性化执法的角度会从宽处理。所以大家在遇到紧急情况时,首先要遵守法律,第一时间向公安、卫生、消防救援等部门求助。

留一个问题给大家思考:冬天喝完酒启动车辆躺在车里吹暖风睡觉,是酒后驾车吗?

 

八、骑电动车算酒驾吗

很多人认为醉酒驾驶电动车不属于驾驶机动车,因此不会构成危险驾驶罪。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均不得醉酒驾驶。

但是,驾驶电动自行车是否构成醉驾,需要判断驾驶电动车的具体类型,判断是否属于机动车。

理论上,电动车可以分为属于机动车的电动车和属于非机动车的电动车。属于机动车的电动车包括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两种,酒后驾驶这两种电动车的处罚标准和普通机动车一样。饮酒驾驶行政处罚,醉酒驾驶刑事处罚。

属于非机动车的电动车一般指悬挂绿色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如果饮酒驾驶,交警查到会进行警告提醒,一旦醉酒驾驶,同样属于违法,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处50元罚款。

实践当中对于电动自行车认定为“机动车”存在诸多困难,实际处罚较少。

还有一个问题,留给大家思考,醉酒驾驶属于机动车的电动车,会吊销驾驶人的C1驾照吗?

 

九、醉酒驾驶并抗拒检查的怎么处理?

绝大部分的酒驾案件都是在设卡检查区被查处的,有部分驾驶人员会作出一种极为不理智的举动,那就是抗拒检查,比如撕扯、殴打检查人员、以阻碍检查。

那么实践中,对于这种醉酒驾驶机动车同时又有抗拒检查的情况如何处理一般存在两种观点:

第一种,认为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危险驾驶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如此一来,妨害公务行为更重,按照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即可;

第二种观点认为,醉酒驾驶后抗拒检查是实施了两个相互关联但各自独立的行为,应当数罪并罚。

对于这个问题之前一直存在争议,目前,理论和实践有了一个相对一致的处理方式。

根据刑事审判参考 指导案例第901号 于某危险驾驶案。

于某酒后驾驶汽车时遇民警检查。于某拒不配合检查,欲弃车逃离,被民警带至检查站内于某推搡、拉扯民警,阻碍民警对其检查,将民警俞某某警服撕破,致俞某某受轻微伤。经鉴定,于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06毫克/100毫升。最终法院判决于某构成危险驾驶罪和妨害公务罪,应数罪并罚。

具体理由有三点:第一,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情况,只能是指当被告人实施的危险驾驶行为符合危险驾驶罪构成要件的同时,又符合“其他犯罪”构成要件的,才属于第三款规定的“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情形。例如,因危险驾驶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既构成危险驾驶罪,同时也构成交通肇事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其他犯罪。

第二,醉酒驾驶并抗拒检查的行为在刑法上应当评价为两个独立的行为,而非一个行为。于某的醉酒驾驶行为和抗拒检查行为相继发生,其下车后抗拒检查时醉酒驾驶行为已经终结,相互间不存在任何的重合。同时,于某醉酒驾驶和抗拒检查的行为系出于不同的犯罪动机。

第三,醉酒驾驶并抗拒检查,符合数罪构成要件的,应当数罪并罚。

留一个问题给大家思考,如果是将危险驾驶作为故意杀人或者故意毁坏财物的手段,醉酒后冲撞人员、财物,该怎么处理呢?

 

十、被酒驾的撞了,对方想私了,能行吗?

前两天老家的表哥打电话问我,自己被一个开路虎的大哥碰了,大哥下车后满身酒气,张口就要赔亲戚5万私了,表哥一看自己也没什么伤,十分心动。但是又觉得哪里不太对劲。朋友们,这种情况下可以私了吗?

咱们先看法律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里面,第13条说的很明确的:驾驶人有饮酒嫌疑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也就是说,如果发现对方饮酒,应当报警处理。

为什么法律规定要报警处理而不是建议你私了呢,其实是为了保护你的利益。酒驾造成的事故,对方的保险公司可以拒赔。如果对方是个老赖,很有可能当时答应你,事后却不给你赔偿。但如果你报了警之后,可以找自己的保险公司要求代位追偿。

那有的朋友可能会问,如果对方当场就把钱给我,是不是就可以放心了呢。实则不然,随手一搜,网上有大把的案例,被酒驾碰撞后私了支付大额补偿,事后对方反过来将被撞者告上法庭,以显示公平为由要求退还。

所以,被酒驾者碰撞后,不管有无人员伤亡,先把对方拍照拍下来,然后马上报警。报警后可以和对方协商赔偿金额,只要不是太离谱,而且没有威胁、强迫的话语,双方协商一致后不会有太多隐患。

对了,如果对方想狸猫换太子,让亲友顶包后请你帮忙跟警察编瞎话指认,千万不要配合,不然可能构成包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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