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本应对子女精心呵护、悉心教育,为被监护人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和睦美满的良好氛围。但在生活中,有些父母因自身或者其他原因,将不满情绪发泄在未成年子女身上,或者打着“教育”之名行“暴力”事实。由于未成年人绝大多数缺乏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缺少自我保护的意识和方法,在面对家庭暴力时,缺乏相应的鉴别和判断能力,或者即便意识到自身遭受了家暴行为,但由于施暴者是自己的父母而选择隐忍或逃避,使得自己的利益不断遭受侵害。当未成年人被家暴时,该怎么维护其权益呢?
所谓的家暴,指的是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暴行为可分为两种:一是身体暴力,即施暴者通过持续、经常性地殴打、体罚以及限制人身自由等行为,给受害人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影响,会导致其出现身体受损、心理扭曲、性格突变等情形。二是精神暴力,即施暴者通过长期挖苦、言语羞辱的作为方式以及冷淡、漠视和放任等不作为方式,给对方带来精神创伤。
如果未成年人被家暴的话,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主体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遭受家庭暴力威胁的当事人,另一类是其他机关主体,包括遭受家庭暴力或遭受家庭暴力威胁的当事人的近亲属,以及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等。通常情况下,人民法院在受理申请后72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时应在24小时内作出。
保护好未成年人,不仅需要法院充分发挥职能,还需要社会、政府、家庭、学校等各方面共同努力,积极履行各自职能,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和谐氛围。
法律依据: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您的权益,我的责任。若您后续需要法律服务的话,可以联系吴中律师。
员工被辞退, 往往会考虑两个角度,公司辞退员工的事实依据及理论依据。辞退事实依据即指员工所触犯公司管理制度的事实,该行为是否为员工所为。至于理论依据指的就是公司管理制度本身,那如何判断公司适用管理制度是否适用员工呢?一、管理制度内容的合法性
一、产假时间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而根据北京市的最新规定即《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的规
病假工资是指员工在病假期间内公司应当向其发放的工资。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
员工处于怀孕、生育、哺乳期即我们常说的三期女性,并非可以无所顾忌,还是需要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以及履行作为员工的责任义务的。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该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支付违约金。另外,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也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除此之外,用人单位
建议拨打时间
严禁采集,违者必究
©2004-2024 m.64365.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5018055号-1 隐私保护 投诉建议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