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

超风险销售、违规中介服务,某证券营业部及责任人被罚!合规建设很关键!

2024-05-23 10:05 49人阅读

赵江涛律师,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金融机构合规部主任

罚单披露,涉事营业部存在为他人使用客户相关证券账户提供了便利;未及时重新评估客户风险承受能力,提供与投资者当时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的融资展期服务等情形。苗某在营业部任职期间直接参与了上述违规事项并负有责任。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管理规则》第四十五条、《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二款、《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规,监管部门对上述当事人进行了处罚。

合规提醒罚单一共披露了两种违规行为,对应做些合规提醒,供行业参考:

一、违规中介“违规中介”是个比较常见的违规行为,2023年类似的人员违规处罚就有11起,其中资金掮客罚单8张,账户掮客罚单3张,操盘手掮客罚单2张。从近年来的处罚案例看,证券从业人员违规充当掮客的模式主要有:资金掮客、账户掮客、信息掮客、产品掮客、操盘手掮客,在其中从事或提供着信息传递、撮合等中介角色和便利服务。

具体操作手法有:1.为客户之间的融资/出借账户提供中介和便利;2.为第三方配资平台招揽客户;3.为第三方机构私销金融产品;4.为第三方机构私发金融产品宣传推介资料和信息;5.违规介绍他人开展委托理财。    “违规中介”的后果可大可小、可深可浅,对此从业人员应保持足够清醒的认识,尤其在面临外部诱惑的时候,更要高度警惕,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同时,机构也要引起重视,加大警示教育与合规培训,强化监测监控与自查自处力度,避免从业人员误入歧途,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二、超风险销售产品或服务《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严格禁止“超风险销售”行为。这里主要有两个合规点值得注意:

一是坚决杜绝超风险推介金融服务和产品也就意味着,如果不清楚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那就不能主动向其推介金融产品。

二是坚决杜绝不适配金融服务和产品销售也就意味着,无论客户购买意愿有多强,只要是不适配的金融服务和产品,机构能做的只有一件事:拒绝!当时,要真正落实好这条监管红线,其隐藏的前提条件必须达到,那就是要按要求评估客户风险承受能力并定时更新。 


1分钟提问,最快3分钟解答

在线问律师
当前律师在线4236 今日律师解答7960
推荐中
首页 > 律师文集 > 其他文集 > 超风险销售、违规中介服务,某证券营业部及责任人被罚!合规建设很关键!

法律咨询热线

建议拨打时间

严禁采集,违者必究

©2004-2024 m.64365.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5018055号-1   隐私保护 投诉建议不良信息举报

首页

找律师

立即咨询

(99%用户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