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婚姻律师|集体房屋,继承过户完成!
去年十月份代理的一个继承案件
老人在去世之前写了一份自认为是遗嘱的“红纸”
自己在这份遗嘱上安排了自己的养老送终事宜
本意是自己出资购置的两套房屋都自愿给两个女儿家,一家一个房子
两个女儿女婿保障自己和老伴儿的养老送终
但是因为遗嘱欠缺法定形式,也不符合家庭内部协议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形式
😅😭最终被认定为无遗嘱,而发生法定继承
案件最终裁决下来归一方所有,另外一方给款
到继承的是农村集体房屋存在过户等等风险的时候
前前后后跟当事人电话了n次
跟法官电话了N次(以至于法官一听我的声音,就叫出王律师啊)
上周总算完成过户了
这个事情也算是当事人的一个心结
二三十年前的房子
一直还在被继承人名下
内心总是心有不安心
本次诉讼,即使法定继承
也算是完成过户
解决一个心结
案结事了
案件结案不是结果
事情结束,才是终点
案件启发:
✅遗嘱有很多形式要件
✅最好咨询专业人士后再书写或者在专业人士指导下做遗嘱
✅否则你立下的遗嘱,可能就成为姐妹反目的导火索
✅良好的亲情关系也非常重要
建议拨打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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