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坐在看守所的铁窗下,手指反复摩挲着囚服上磨白的缝线 —— 他从没想过,自己会因为两万块钱被关进来。
作为一家建材公司的财务助理,李某的工作里有项职责是代收散户货款。上个月,个体户老王来结建材款时,多转了 2 万元到他负责的公司收款账户。李某本想月底和公司财务系统对账时,把这笔钱退给老王,可没等他走流程,公司财务核查时发现了这笔 “异常收款”,追问之下李某才坦白情况。可公司负责人担心他私吞,直接以 “涉嫌职务侵占” 报了警 —— 要知道,老王的货款虽直接转给李伟,但属于公司应收款项,李某作为保管者,延迟退还且未及时上报,已符合职务侵占罪的立案初步情形。
被民警带走前,李某抓着妻子的手急着说:“你千万别找律师!这点小事我跟警察说清楚就行,请律师纯粹浪费钱,顶多罚点款就出来了。” 可看守所里的日子,比他想的难熬百倍。提审时,他反复强调 “只是想月底一起退”,但办案民警的问题越来越细:“为什么不当天上报财务?账户里还有没有其他异常款项?” 李某越说越慌,话里的漏洞反而越来越多。
妻子没敢听他的。她知道丈夫嘴笨,怕他在里面说不清楚,托朋友找到了刑辩律师。第一次会见时,隔着会见室的玻璃,李某看到律师还带着抵触:“姬律师,我这案子真不用麻烦您,就是工作失误,跟警察解释清楚就没事了……” 姬律师没急着反驳,只是拿出笔记本,一边记录一边温和提问:“你多收的钱现在在哪?有没有让老王写过什么凭证?家里老人身体怎么样,平时谁照顾?”
这三个问题让李某愣了神。钱他早就通过公司账户退给老王了,可只想着口头说清,没让老王写书面谅解;母亲有严重的糖尿病,还瘫痪在床,平时全靠他和妻子轮流照顾,现在自己被关,妻子一个人根本扛不住 —— 这些话,他在提审时光顾着辩解 “没私吞”,压根没主动提。
姬律师很快有了思路。他先找到老王,说明情况后,让老王出具了 “自愿谅解、不追究责任” 的书面材料,还特意注明 “款项已通过公司账户全额退还”;接着又去李某公司,调取了他五年的工资流水和考勤记录,证明他一直勤恳,从没出现过财务问题,这次确实是疏忽;最后,他收集了李某母亲的病历、社区出具的 “家庭困难证明”,甚至找邻居录了证言,证明李某是母亲的主要照料者。
准备好材料后,姬律师第一时间提交给办案机关,在取保候审申请书中写道:“李某人系初犯、偶犯,涉案金额仅达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下限,且已通过公司账户全额退赃,取得被害人书面谅解;其母亲身患重病且瘫痪在床,需其专人照料,对其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取保条件。”
三天后,妻子接到了办案机关的电话:“李某的取保候审申请批下来了,过来办手续吧。” 走出看守所大门时,李某看着等候在外的妻子和律师,红了眼眶:“我以为这么小的案子,自己能说清楚,没想到差点把自己坑了……”
姬律师拍了拍他的肩膀:“很多人觉得‘小案子’不用找律师,可法律程序里的细节太关键了 —— 退赃要走正规账户、谅解书得有明确表述、家庭困难得有合法证明,这些都得按法律要求准备。律师不是帮你‘走关系’,是帮你把该说的话、该交的材料,用办案机关认可的方式递上去。”
后来李某才知道,和他同期被拘留的还有个小伙,也是因为工作中多收了钱,没及时找律师,错过了取保黄金期,最后被提起公诉判了缓刑。而他因为取保及时,案件后续被认定为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最终作了不起诉处理。
如今再提起那两万块钱,李某总说:“不是钱的教训,是我终于懂了 —— 再小的案子,也别拿自己的自由赌‘能说清楚’,专业的事,还得找专业的人。”
“退休领导给企业当顾问还拿高报酬,肯定是变相受贿!”生活里,不少人看到这类消息,都会下意识下这样的判断。可法律从不会 “看身份下结论”,退休领导当顾问收钱是否合法,核心只看一个问题:这笔钱是 “权力换来的好处费”,还是“凭本事挣的劳务费”—
姬律师拿到王某某案的卷宗时,窗外正下着小雨。卷宗扉页上 “涉嫌入室盗窃” 五个字格外刺眼 ——38 岁的王某某是个装修工人,被指控于三个月前潜入邻居张老太家,偷走了抽屉里的 8000 元现金,如今已被羁押近两个月。“姬律师,我真没偷钱!”
姬律师第一次见到旷某时,他正蜷缩在会见室的角落,双手插在囚服口袋里,下巴抵着膝盖,像只受惊的困兽。看守所的荧光灯照在他脸上,能看见左眉骨一道浅疤—— 那是上周被同监室嫌疑人推搡时撞的。“我是检察院指派的法律援助律师,负责你的案件。”姬律师把
武汉江汉区的夏夜闷热潮湿,某酒吧门口的一场斗殴打破了夜晚的喧嚣。小商贩陈某因劝阻醉酒客人乱扔酒瓶,被对方辱骂推搡,混乱中,对方一人倒地不起,经抢救无效死亡。陈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警方刑事拘留,面对这飞来横祸,陈某的家人四处求助,最终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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