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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遭遇电信诈骗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处理原则

2025-09-25 21:19 237人阅读

近年来,电信诈骗层出不穷,笔者也获知身边的朋友在工作过程中,遭遇电信诈骗,从而使得用人单位资金被骗的若干起案例。那么,劳动法司法实务中对此类案件如何处理就是员工及用人单位都关注的重大课题。今天,笔者就以自己办理的一起案例进行简要分析,以期对预防及正确处理此类纠纷提供些许参考。

20246月份,笔者接受了某公司员工赵某的委托,就其被某公司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其承担公司资金被骗的赔偿责任一案担任代理人。某公司诉称:被申请人赵某系公司员工,2023331日,被申请人被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拉至一电诈QQ群,将申请人账户上458000元转出,造成申请人遭受重大财产损失。事发后,申请人向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受理立案,经过一年时间侦查无果,告知公司可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请求侵权人先行赔偿。赵某现仍在申请人处工作,双方多次协商,赵某起初愿意赔偿,但后期经多次催讨,均未果,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特提请劳动仲裁,请求:裁决由赵某向申请人赔偿经济损失458000元。

笔者与赵某沟通后得知:赵某并不具备财务专业能力,在某公司就业之前也没有在其他单位担任财务管理相关岗位的经历,某公司也没有规范、具体的财务制度,赵某进入某公司工作以来,公司领导让她实际负责出纳的工作任务,公司需要支出资金时无论资金多少,往往都是领导直接打电话或者发微信给赵某,告知收款方、金额,从来没有要求赵某需要自行核实交易真实性问题,也没有任何固定的审批程序。本次受骗当天,公司领导让赵某对接某银行的一个业务员沟通贷款相关问题,该业务员添加了赵某及公司两位领导的QQ账号,并建立一个QQ群聊,在该群聊中的确也沟通了银行的贷款业务,但中途一个昵称为领导姓氏的某QQ账号以该领导身份给赵某通知,要求马上给他指定的第三方账户转账,不能耽误。基于平时一贯的做法,赵某丝毫没有怀疑交易存在问题,马上进行转账操作,当天下午与领导当面沟通后才发现上当受骗。笔者当即给赵某分析:从赵某陈述及其提供的证据来看,公司财务制度不完善并且任命不具备财务管理能力的赵某为财务管理人员是造成公司本次资金被骗的根本原因。当然,赵某作为财务管理人员,对如此高额的交易没有进行必要的核实也是本次受骗事件发生的原因之一,但如某公司诉称将赵某的过错上升到本次事件的全部原因则有失公平,也不符合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职工过错的认定规则。笔者结合前述法律规定并查阅相关案例后判断,赵某仅应当承担10%左右的赔偿责任。经过仲裁庭审,最终仲裁庭认为公司财务制度不完善,做法有违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应当对本次事件承担主要责任;赵某在转账前没有进行必要的核实,对冒充公司领导的QQ账号与领导本人真正的账号不一致这一明显漏洞因为疏忽大意没有发现,对损失的发生亦存在一定过错,最终裁决由赵某承担受损总金额20%的赔偿责任。

可见,在此类案件中,用人单位的财务制度是否完善、人事任命是否合理对预防此类受骗案件发生至关重要,而劳动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也应有一定的审慎义务,由其是直接负责财务管理的员工更应当对交易的真实性进行必要的核实,以免发生此类事件后被认定有过错从而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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