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辩护中,案件的走向往往取决于对关键细节的把握与坚持。近日,由我代理的一起甲、乙、丙、丁四人销售假烟涉嫌非法经营罪的案件尘埃落定,通过精准定位检察机关指控逻辑中的核心问题,并锲而不舍地追寻关键证据,我们成功地将指控金额从“市场售价”拉回至“进口价”,为四位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限度的减刑,取得了令人满意的辩护效果。
一、案情严峻:巨大的金额与严峻的指控
本案中,我的四位当事人甲、乙、丙、丁因共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卷烟,被检察机关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在初次查阅案卷时,一个巨大的数字让我心头一沉:检察机关认定涉案金额高达数百万元。一旦此金额被法庭采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四位当事人将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刑罚。
经过深入分析,我发现检察机关在计算犯罪金额时,采用的是该类假冒卷烟在市场上的“零售价”进行累计。这看似合理,却隐藏着对当事人极为不公的法律风险。因为非法经营罪的数额认定,应以非法经营的“非法所得”或“货物价值”为核心。对于销售假烟而言,其真正的“经营”数额应是其进货、批发环节的价值,而非终端消费者购买的价格。将市场零售价作为计算标准,无疑极大地虚增了犯罪数额,加重了当事人的罪责。
二、辩护策略:锁定核心争议,剑指“计价标准”
明确了问题的关键,我的辩护策略也随之清晰:必须推翻以“市场售价”定罪的逻辑,将计价基准拉回到能够真实反映其经营规模的“进口价”或“批发价”上。 这是本案辩护成败的生命线。
在法庭调查及与检察官的沟通中,我明确提出: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相关指导意见,在办理假冒伪劣产品案件中,对于已销售的货物价值,应按照实际销售价格计算。当事人从上游供货商处进货的价格,才是其真实的经营数额。
事实依据:本案中,当事人之间存在清晰的上下游关系,有明确的进口、批发环节和价格。将终端零售的风险和利润全部计入当事人的犯罪数额,有违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然而,提出观点易,提供证据难。本案的难点在于,所有当事人的银行流水、聊天记录等电子数据因设备损坏或删除而无法直接提取,进口价格的证据链存在缺口。
三、攻坚克难:一份关键数据的“起死回生”
面对证据困境,我深知坐而论道毫无意义,必须主动出击。在将近三个月的时间里,我先后向检察机关和办案机关提交了多份《调查取证申请书》和《数据恢复申请书》,详尽阐述了进口价证据对于认定本案关键事实的必要性,并提供了数据可能恢复的技术路径。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在我的不懈坚持和推动下,办案机关最终委托专业机构对查扣的涉案电脑和手机进行了深层数据恢复。功夫不负有心人,被删除的关键数据——记录了详细进货价目、交易数量的电子表格——终于被成功恢复!这份铁证清晰地显示,本案的实际进口总价远低于检察机关依据市场价核算的数额。
四、柳暗花明:量刑大幅降低,辩护效果显著
这份恢复的数据,彻底扭转了案件的局面。在确凿的证据面前,检察机关采纳了我的辩护意见,将指控的犯罪金额从依据“市场售价”计算的数百万元,变更为依据“进口价”核算的一百余万元。
这一关键转变,直接导致本案的量刑档次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从“五年以上”降至“五年以下”。最终,结合各当事人的从犯、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法院作出了公正的判决,四位当事人均获得了大幅度的减刑。
回首此案,成功的秘诀并非在于高深莫测的辩论技巧,而在于对案件细节的敏锐洞察、对法律原则的精准把握,以及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而坚持不懈的努力。在刑事辩护的道路上,每一个看似微不足道的细节,都可能成为扭转全局的支点。作为律师,我们的职责,就是找到并撬动这个支点,为身陷困境的当事人,撑起一片公正的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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