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

陈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杨龙律师辩护后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2026-01-05 14:25 2616人阅读

《陈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杨龙律师辩护后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案件简介

陈某某(1975 年出生,广东省某地人,无犯罪前科)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时指控:陈某某在参与某小产权商住楼建设过程中,虚构股东身份,骗取其他多名出资人及购房者的款项,数额巨大。

办案经过

杨龙律师接受委托担任陈某某的辩护人后,第一时间全面查阅本案卷宗材料,对公安机关指控的事实、证据进行逐项梳理与论证。杨龙律师认为,现有证据无法充分证实陈某某存在 虚构身份骗取款项的诈骗行为,本案事实认定不清、证据链条存在明显缺陷,并据此向检察机关提交了详细的辩护意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期间,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但补查后移送的证据仍未弥补原有缺陷;检察机关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后,再次对证据进行了全面审查。

案件结果

2021 2 月,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等规定,决定对陈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1分钟提问,最快3分钟解答

在线问律师
当前律师在线6540 今日律师解答31888
推荐中
首页 > 律师文集 > 律师随笔 > 陈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杨龙律师辩护后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法律咨询热线

建议拨打时间

严禁采集,违者必究

©2004-2026 m.64365.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5018055号-1   隐私保护 投诉建议不良信息举报

首页

找律师

立即咨询

(99%用户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