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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斌律师告诉你:接到派出所电话传唤时,最该做的不是“立刻过去”

2026-02-14 10:42 16人阅读

前几天,一个朋友急匆匆打电话过来,说自己刚接到派出所打来的电话,让他“马上过去做个笔录”。他语气里透着慌乱:“是不是出了什么大事?我是不是要被抓?”

其实,这样的情形我已经遇到过很多次。对很多普通人来说,突然接到公安机关电话的那一刻,脑子里往往只剩下一个念头——“赶紧配合”。但在法律实践中,我见过不少当事人,就是因为“太快过去”,让自己陷入了原本可以避免的被动局面。

一、电话通知≠正式传唤

很多人不知道,公安机关依法传唤一个人,是有法定程序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传唤应当出示传唤证,明确说明依据和理由。书面传唤和当场口头传唤(例如犯罪现场发现嫌疑人)是合法方式。而电话通知,其实只是执法实践中的一种提前联络手段,并不具备正式传唤的效力。

换句话说,如果仅凭一个电话让你“马上来一趟”,那并不意味着你有义务立刻前往。真正的合法传唤,应该在你到案后补正规手续,否则就存在程序瑕疵。实践中,这种瑕疵可能直接影响后续笔录的证据效力。

所以我常对当事人说,别急着去,先分清楚几个问题:是刑事传唤,还是治安传唤?涉及的事情是什么?掌握这些基本信息后,再决定下一步怎么配合调查。

二、问清楚,是主动配合的第一步

我办过不少案子,很多误入被动的当事人都有一个共同点——他们没有在第一时间问清楚情况。其实,只要在电话里问对三句话,就能避免许多麻烦。

  • 第一句:“我一定会配合,但请问是刑事传唤还是治安传唤?”

  • 第二句:“请问是因为什么事情需要我过去?”

  • 第三句:“能否先向我说清楚情况,我了解之后配合会更有效?”

这三句话不是“对抗”,而是为了让自己明白事情的性质与严重程度。毕竟,刑事传唤意味着可能涉及犯罪调查,而治安传唤通常只是轻微违法行为的查证。先了解清楚,才谈得上“理性配合”。

我印象很深的一次,是在杭州一个秋雨天。那位当事人没有贸然前往,在电话里就先确认了传唤的性质,还让我同步了解了案情。结果,他只是作为知情人了解情况,整个过程在两小时内就结束了。如果他当时慌慌张张直接去了,情况可能完全不一样。

三、到案后,这几件事千万别忽略

一旦确认确有必要前往,到了派出所,注意力就要转移到“如何保护自身权利”上。这里有几个关键点,我希望每个看到这篇文章的人都能记住。

第一,最好带一部不常用的手机。别带着常用手机四处解锁给人看。我曾办过一个案子,当事人本来只是被叫去“核实情况”,结果因为工作人员查看他手机上的转账记录,又发现了其他可疑往来,案件性质当场变化。后来他也很懊悔,说自己当时要是提前知道这点,也许结果就不一样了。

第二,在做笔录时,一定保持头脑清醒。对于事实陈述要实事求是,对不清楚的事情可以明确表示“不清楚”,不要在压力下迎合对方的提问。尤其是主观性问题,要慎重表述。

第三,签字和捺印之前,一定要逐字逐句核对笔录内容。如果发现表述不准确,有权要求修改,或者直接在笔录上手写更正。对于遗漏的重要内容,也可要求补充说明。核对笔录的起止时间也很关键,避免发生倒签或补签的情形。

四、说到底,冷静比速度更重要

接到派出所的电话并不意味着“你有问题”,有时候只是协助调查。但我见过太多当事人,因为慌张、因为没有分清情况,而让自己被动。其实,普通人面对这种情况,最重要的是保持冷静、弄清性质、依法配合。

法律早已规定,传唤必须告知原因和依据,而不是一句“你来一趟再说”。如果你能做到问清楚、留证据、冷静应对,大多数风险其实可以在最初阶段避免。

所以,接到电话时,别急着出门,先稳稳地问清楚那三句话。那可能就是保护自己、也保护真相的第一步。

——叶斌律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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