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前,我接到一个家属的电话,说他们的亲人因为在境外社交平台转发了一些涉黄内容,被刑事拘留。这位当事人原本正在准备考试,对未来有着很多期待,却在忘记账号密码、无法删除内容后,陷入了很大的困境。说实话,第一次遇到这种案子时,我也回想起自己见过的类似情况——很多人真的没意识到境外网络行为同样可能触犯国内法律。
在不少案件中,当事人会觉得境外平台“没人管”,或者传播的内容只是给少数人看。但事实上,根据我国《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认定并不受发布平台所在地限制。尤其是利用翻墙等手段浏览、转发涉黄内容,警方可以通过技术手段锁定行为,并依法追究责任。
在我办的另一宗案件里,争议的焦点是平台显示的“查看数”是否等同于刑法规定的“实际被点击数”。很多境外平台的服务器不在国内,数据来源无法完全验证。点击量里面存在重复访问、无效请求,这都会影响法律上的定性。如果辩护律师能够在这一点找到突破口,有可能让案件从刑事处理转向行政处罚。
法律对传播淫秽物品罪设定了明确的追诉标准,比如图片或视频数量达到一定水平,或实际被点击次数达到一定规模。如果涉案内容数量远低于标准,或者有些内容本身就是转发他人的作品,那么这些数据就不一定能算到当事人头上。
此外,行为背后的主观恶性也是重要因素。有些当事人并非故意长期传播,而是因技术原因、忘记密码等客观障碍未能删除。这类情况可以在辩护中强调,结合刑罚的谦抑性原则,争取不以刑事案件追责,而是转为行政处罚。
在那位当事人案件中,团队及时介入,向办案机关提交法律意见书,提出数据不符合刑事证据要求、数量未达追诉标准、主观恶性极小,最终公安机关采纳意见,将案件从刑事拘留调整为行政拘留。处罚程度大大减轻,也避免了留下刑事案底,这对当事人的未来影响是非常明显的。
从我多年的经验来看,境外网络相关案件,辩护的切入点往往在数据合法性、事实认定以及当事人的动机状态这几个方面。只要及时准备、合理应对,结果就可能出现转机。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尤其是跨境平台上的行为也会受到国内法律约束。很多案件一开始看似“只是网上发了点东西”,最终却可能触及刑事底线。我的建议是——一旦涉及这类纠纷,不要拖延,应尽快委托专业律师介入,把握处理的时机和方法,尽量降低法律风险。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在律所,偶尔会有当事人问:“叶律师,我这个案子跟现在新闻里那些AI诈骗、AI造谣比起来,是不是简单多了?”说实话,每当听到这种对比,我心里都会咯噔一下。技术的影子已经悄然投射到刑事法律的领域,带来了一连串我们过去难以想象的新难题。技术“升级
前几天在杭州下着小雨,我刚结束一个庭审,助理递给我一份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学习资料。说实话,这些新法条的变化,有时候比案件本身还需要细细琢磨,因为它改变了很多实际判断的基准。从“形式违法”到“实质合法”的两步思路在处理制止不法侵害的案件
很多朋友在咨询刑事案件时,会问到一个问题:“律师,这个案件到底是保护个人利益,还是保护所谓的‘集体法益’?”说实话,第一次遇到这种提法,我也有点懵。毕竟法律上的“法益”理论,听起来很学术,但它背后的逻辑却直接影响到案件的定性和处罚范围。这类
前几天,团队里一位年轻律师问我:“叶律师,我们天天说辩护权,但为什么宪法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这句话这么重要?”这个问题让我想起执业十八年来,很多当事人家属第一次见面时,最关心的往往是“能不能判轻点”、“要关多久”,却很少意识到,他们最根
在杭州执业这些年,我遇到不少当事人涉及到商标与著作权交织的案件。说实话,这类案件的争议点,往往不在于证据,而在于法律适用的路径。尤其是近年有些品牌方,会把商标性设计登记为美术作品,一旦被仿冒,就试图通过侵犯著作权罪来追责。这种思路在司法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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