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发生工伤后,单位补缴纳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哪些费用
严*良:您好,员工刚入职一个星期,未来得及签订劳动合同,也未购买工伤保险,在工地上出现工伤怎么处理?公司现在购买工伤保险,员工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回复:您好!我们已收到您的来信,经研究,现就您询问的事项答复如下:
关于用人单位未为新入职员工参加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后如何处理的问题,《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第三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关于参加工伤保险前发生工伤的职工,在用人单位参保后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新发生费用”,是指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前发生工伤的职工,在参加工伤保险后新发生的费用,其中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按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因工受伤的,支付参保后新发生的工伤医疗费、工伤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配置费、生活护理费、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伤残津贴,以及参保后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因工死亡的,支付参保后新发生的符合条件的供养亲属抚恤金
费律师,杭州文赢律师事务所工伤团队主任,管委会主任,主任律师
杭州工伤团队负责人,资深劳动工伤法务专家,深耕工伤领域十余年。专注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亡赔偿、复发理赔、劳务派遣及建筑工人工伤等全流程业务。擅长处理不予认定、跨省维权、赔偿争议等疑难案件。执业以来成功办理千余起案件,实战经验丰富,办案精准。同时为企业提供工伤合规与用工风控顾问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