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二人婚后未约定分别财产制,婚内全部收入、资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女方公司下属员工发展不正当情人关系,多年间先后出资为第三者支付多处房产首付、车位款、契税以及两套外地房屋全款,累计出资超 339 万元。
第三者辩称双方属于商业合作关系,涉案款项是合作分红、劳务报酬,并非无偿赠与,但未能提交完整结算、分红对账、欠付报酬的有效证据。原配知晓全部出资事实后,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男方赠与行为无效,要求第三者全额返还全部款项,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一审法院认定赠与行为无效,判决第三者返还全部钱款并分段计算利息;第三者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核心争议为:
1.男方为第三者支付购房、车位相关款项,属于无偿赠与,还是双方合作经营的报酬、共同投资款?
2.男方婚内私自处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该赠与行为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3.原配能否主张返还全部出资款项,是否有权要求第三者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
4.原配主张房屋增值部分分割,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律师说法:
一、案涉大额出资依法被认定为无偿赠与
法院结合双方资金往来、相处模式、财产登记情况综合判定:男方直接向房企、车位销售方支付全部购房相关费用,款项最终受益人为第三者,符合赠与法律特征。第三者主张合作分红、劳务报酬,但无书面合作协议、对账流水、薪酬结算单等佐证,无法推翻赠与事实,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赠与标的物为钱款,而非房产,房产后续增值收益由第三者享有,原配无权主张分割房屋增值部分。
二、婚内赠与第三者的行为双重违法,自始无效
1.侵犯夫妻共同财产处分权:
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双方共同共有,任何一方无单独处分大额资产的权利,男方未经原配同意,私自动用数百万共同财产,构成无权处分;
2.违背公序良俗:
男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与第三者建立不正当男女关系,基于该关系进行大额赠与,严重破坏婚姻家庭秩序,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依据《民法典》规定,违反公序良俗、无权处分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无效行为自始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三、第三者需全额返还款项并承担资金占用利息
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后,第三者因该赠与取得的全部财产应当全额返还。同时,多年占用原配夫妻共同资金造成财产损失,原配主张资金占用利息具备法律依据,法院分两段核算利息:2019 年 8 月 19 日前按 4.25% 年利率计息,2019 年 8 月 20 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按起诉时一年期 LPR3.45% 计算利息,全面弥补原配财产损失。
四、房屋增值诉求法院不予支持
赠与标的是钱款,房产是第三者受赠资金后自行购置、登记在自身名下的资产,资金交付完成时赠与行为已履行完毕,房产后续涨跌风险、收益均由第三者自行承担,原配无权主张分割房产增值价款。
“小誉”提醒:
1.夫妻大额财产处分必须共商
婚姻存续期间,车辆、房产、百万级转账等重大财产处置,一定要双方协商一致。单方私自赠与第三者、转移婚内资产的行为,配偶均可起诉追回。
2.原配维权核心证据清单
银行转账流水、购房 / 车位付款凭证、男方与第三者存在不正当关系的聊天、录音、证人证言、房产登记信息等,完整证据链可大幅提高胜诉概率。
3.第三者抗辩难以成立的情形
若第三者主张款项是劳务报酬、合作分红、共同投资,必须提供书面合同、每月对账、工资发放记录、分红结算单等完整证据,仅口头抗辩无法得到法院采信。
4.财产返还范围包含本金 + 利息
起诉时除要求返还全部赠与本金,可同步主张资金占用利息;若对方逾期不履行生效判决,还可申请法院计算加倍迟延履行债务利息。
5.维权诉讼流程指引
原配可直接向第三者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起诉,一审败诉后可向上一级中院提起上诉;终审判决生效后,对方拒不还钱,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查封、冻结对方名下房产、银行卡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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