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如果说我现在有一个女儿,现在女儿九个月,然后我的丈夫现在已经把我的电话拉黑,并且不管我的孩子,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我是否能够得到精神损失赔偿呢?
答:因为咱们国家的婚姻法第46条是有这样的规定的,如果说因为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这一个行为导致双方离婚的话,无过错方是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因此呢如果能够有证据证明男方确实是有这个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是可以向法院主张这个损害赔偿的,但是在法院判决这个赔偿数额的时候,一般来说这个数额都不会高,像咱们北京地区我们见过最高的数额,也就一般来说是3到5万
房子是他们婚前买的,如果说是母女之后没有地方住,这个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吗?
像这个问题,其实咱们婚姻法第42条也是有相应的规定的,如果说在离婚的时候一方他生活困难,另外一方是应当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的帮助的这个帮助的方法,首先是双方协商,如果说协商不成的话,那是由法院去判决。
那什么是属于这个婚姻困难?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里面对于这个婚姻,对于这个生活困难,它其实是有这个规定的,首先呢一方离婚后,如果说是没有住处的话,他相当于是属于一个生活困难的情形,那离婚的时候,另外一方是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要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那这个帮助的具体形式,它既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也可以是这个房屋的所有权。
如果说经济困难这一方主张这个居住权的话,那法院也是可以在查明事实之后酌情支持的,但是这个居住它一般是不会超过两年,如果说无房一方在租住居住权利条件上也是有困难的话,那么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是可以给予另外一方一次性经济帮助的。
因此呢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这边是属于这个生活困难情形,要么是可以要求对于男方这套婚前房屋的一个居住权,要么是可以去要求男方,至于您这边一次性的经济帮助金。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请求离婚的,需要做离婚财产分割,一般情况下,离婚财产分割是按均等份分割。但是,如果其中一方想要多分财产的,那么就得看是否有可以多分的情况,而实践中是根据另一方是否有过错。具体我们就来了解一下离婚时哪种情况下可以多分财产?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夫妻俩感情没了,过不下去的时候,即可以请求登记离婚。不过离婚时,在解除婚姻关系的同时,除了解决子女抚养权归属,还必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有些人协议离婚后又后悔财产分割比例,而有些人在离完婚才发现还有未分
当夫妻双方感情发生变化办理离婚的,那么不可避免地需要做离婚财产分割。在分割财产时,夫妻双方可以按照约定的书面协议,或者是口头协议分割,但一方后面不认了的,将直接影响另一方利益。那么如果口头约定财产分割对方不认怎么办? 实践中,这种情况
婚前买的房子结婚后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吗?对于这个问题,北京离婚律师走出的分析:现在男女双方结婚,如果没有准备好房子的话,很多家庭就会有所顾虑。但若是婚前一方买好了房子,那么结婚以后这笔房产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还是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呢?这
离婚的时候双方需要对财产、债务、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协商和处理,其中,对于财产分割这一环节,通常双方都希望能尽可能多的分得财产,那么财产分割应该怎么做呢? 财产性权益会表现出不同形式,大致可分为存款、不动产、动产、股权及债权。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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