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概况
本文已完成全流程脱敏处理,所有办案机关、当事人相关的具体隐私信息均已隐去。
当事人邬某未取得多个国际知名奢侈品牌的任何官方授权,为获取收益,自行通过线上渠道销售仿冒的高端品牌首饰、配饰类商品。他专门租赁了独立仓库存放侵权货品,依托多个主流电商平台,采用线上公开展示、私下引流成交的模式长期售假,全程为个人独立经营,未形成团伙化规模化运作。
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办案机关结合平台销售流水、后台交易记录、仓库扣押的库存清单,以侵权商品实际销售价格为标准核算,最终查实邬某已完成销售的侵权商品金额共计36万元,抓捕现场当场查获尚未售出的侵权饰品1400余件,对应货值金额约11.7万元,全案既遂加未遂的总涉案金额达到47.7万元,已经完全满足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立案标准,属于司法解释明确的“情节严重”范畴,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辩护难点与核心应对思路
本案核心辩护难点
案件涉及多个头部奢侈品牌的商标权益,和单一小众品牌售假案件相比,侵权覆盖的品牌知名度更高,影响范围更广,司法实践中很容易被认定为侵权情节恶劣,天然带有多项从重处罚的属性,从轻辩护的推进阻力极大。
全案总涉案金额47.7万元,距离“情节特别严重”对应的50万元重罪升格红线仅差2.3万元,属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区间内的顶格高危金额,在当前知产严打的政策背景下,存在直接顶格重判的实务风险。
案件后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庭审可用于辩论的时间十分有限,无法依靠当庭长篇辩论争取从轻空间,所有从轻辩护的核心工作必须在庭前全部完成,提前搭建完整的从轻辩护体系。
针对性辩护策略
全面梳理当事人的经营细节、主观认知状态和实际获利情况,固定其并非以职业售假为业,只是因谋生需求、缺乏法律意识才误入犯罪的核心事实,同步向当事人释明法律规定,引导其建立稳定、真诚的认罪认罚态度。
逐页核查全案卷宗证据,逐一核对每一笔平台流水、每一份库存清单、每一项价格认定的依据,确认全案金额均以实际销售价格据实核算,不存在任何高估虚高的情况,在夯实案件证据基础的同时,挖掘卷宗中所有有利于当事人的细节情节。
多次主动和公诉机关对接案情,提交针对性的辩护意见,重点说明本案不应当机械套用从严政策顶格处罚的核心理由,围绕当事人初犯、主观恶性低、坦白认罚等核心从轻事由展开沟通,逐步消解公诉机关的从重追诉立场。
专项检索本地及周边地区同类多品牌高金额售假的生效判决,整理同类案件的从轻裁判规则,形成完整的类案参考材料提交办案机关,为轻判提供扎实的本地裁判实务依据。
结合全案事实和本地司法裁判尺度,撰写专项辩护意见,重点论证本案实际社会危害性有限,没有造成重大品牌商誉损毁的严重后果,有效对冲多品牌侵权、高涉案金额带来的从重负面影响,全方位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处理。
庭审质证与裁判过程
控方意见与举证
庭审中,公诉机关当庭出示全部定罪证据,完整证实当事人通过多个电商平台长期销售多款国际知名奢侈品牌假冒饰品,全案总涉案金额达47.7万元。根据现行知识产权刑事司法解释,涉案金额满50万元即达到“情节特别严重”标准,对应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档位,本案47.7万元已经无限接近重罪红线,属于三年以下区间内量刑风险最高的情形。
公诉机关结合当前知识产权从严打击的司法政策,明确指出本案多项从重情节:侵权品牌均为头部奢侈品牌,侵权行为对正规高端饰品市场秩序干扰大,且涉案金额临近重罪标准,不存在天然的从轻基础,据此提出从严追诉意见,建议参照本地同类高危案件的裁判尺度,对当事人判处两年六个月左右的顶格刑期,实现对此类高端商标侵权行为的从严惩戒。
辩方质证与举证
辩护方全程坚持精准化量刑从轻辩护,不做无效无罪抗辩,所有质证和举证环节全部围绕核心从轻要点展开,针对性对冲控方的顶格从重量刑意见:
从主体属性来看,当事人属于普通务工人员,无固定稳定收入,此前没有任何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前科,是典型的初犯、偶犯。他本身对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完全不熟悉,不存在职业化批量售假的主动恶意,只是因侥幸心理和法律认知缺失才触犯刑法,主观恶性远低于专门从事侵权生意的职业售假人员。
从坦白情节来看,当事人归案后始终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完整交代货品来源、销售模式、全部交易流水,全程配合侦查、审查起诉和庭审的各项工作,坦白情节完整、真实、合法有效。
从悔罪表现来看,当事人全程自愿认罪认罚,清晰认识到自身行为对品牌方和市场秩序造成的损害,主动真诚悔罪,自愿接受罚金处罚,具备完整的悔罪态度。
当庭提交多份本地及周边地区多奢侈品牌侵权、高金额售假的同类生效从轻判决,佐证本案具备充足的从轻裁判空间,请求法院跳出机械从严的量刑思路,对当事人酌情大幅从轻处罚。
法院最终裁判观点
法院经完整审理,核查全案全部证据后,确认当事人销售假冒多款知名奢侈品牌饰品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罪名成立。同时,法院充分采纳辩方提出的全部核心辩护观点,综合全案情节作出从轻评价:
当事人系初犯、偶犯,没有任何犯罪前科,不属于职业化、团伙化的专业侵权人员,主观恶性较小;
当事人到案后坦白彻底,认罪认罚态度诚恳,悔罪表现真实;
本案虽属于多品牌侵权,涉案金额临近重罪红线,但没有证据证实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重大品牌商誉损毁或者大规模消费者权益受损的严重后果,整体社会危害性处于可控范围。
判决结果
邬某最终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
案件复盘总结
本案是典型的“高金额、多品牌、临界重罪”的知识产权刑事高危案件,在司法政策从严、控方明确主张顶格重判的不利局面下,初始量刑压力极大。本案最终能够从预估两年六个月的顶格刑期,大幅降至十个月有期徒刑,核心经验在于:这类定罪没有争议的知产售假案件,精细化的量刑辩护才是核心突破口。摒弃流程化的模板式辩护,针对性逐一对冲案件的全部从重情节,把每一项从轻依据都夯实到位,是实现大幅轻判的关键。实务中这类临近重罪红线的售假案件,有无专业的精细化辩护介入,最终的判决结果往往差距悬殊,专业律师对案件的精准把控,是当事人扭转重判局面、实现从轻处理的核心支撑。
作者简介
林智敏律师,广东广信君达律所合伙人,长期深耕知识产权刑事辩护领域,主打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假冒专利罪、侵犯著作权类刑事犯罪等疑难知产刑事案件,尤其擅长处理多奢侈品牌叠加侵权、高额涉案金额、临界重罪量刑的高危知产刑案,熟悉本地司法裁判规则,精准把握公检法对此类从严类案的审判尺度与办案思路。
执业以来始终坚持精细化、定制化辩护模式,拒绝模板化办案,针对每一起案件的从重风险点精准拆解,深度挖掘法定、酌定从轻情节,通过专业阅卷、证据核查、有效质证、类案检索、检法专项沟通等全流程专业操作,最大限度弱化当事人不利情节、放大悔罪与从轻优势。已成功办理多起奢侈品牌饰品、箱包、服饰等高端品类售假刑案,多次在控方主张顶格重判的高压态势下,为当事人争取到大幅降刑、从轻处罚的优质结果,实务胜诉经验丰富,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务实的办案态度与稳定的办案成果,在知识产权刑事辩护领域积累了良好口碑,获得众多当事人及家属的高度认可与信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