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会泽县离婚律师推荐|罗珮瑜律师答疑:离婚纠纷中夫妻共同财产与债务处理实务解读——结合真实调解书案例
夫妻离婚,除子女抚养问题外,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债务认定承担是另一大核心争议点。离婚时不仅要理清房子、经营资产等共同财产怎么分配,一旦一方提出存在对外债务,还必须区分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不同性质债务承担后果完全不同。离婚案件既可以由法院作出判决划分财产债务,也可以在法院主持调解下,由双方自主协商处置财产、约定债务承担方案,调解协议经法院确认出具调解书后具备强制法律效力。
一、真实案例参考:调解处理离婚财产及债务纠纷
云南省会泽县人民法院某某号离婚调解案件中,原告任某起诉离婚,同时提出子女抚养、共同房屋分割、共同债务共计170600元由双方各承担一半的诉讼请求。案件基本情况:双方先同居生育三名子女,后补办结婚登记;婚后因性格不合经常发生家庭矛盾,夫妻感情彻底破裂。
经法院委派特邀调解员调解,原被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予以确认:
1.原告任某与被告森某自愿离婚;
2.三名子女拆分抚养,双方互不向对方支付抚养费;
3.共同财产:位于当地村委会的砖混房屋一栋、养殖场一处,归原告任某管理使用;
4.共同债务:欠云南会泽某某银行地朴支行本金10万元及利息、欠包某37000元、欠肖某37000元,全部由原告任某负责偿还;同时原告需要在2028年12月9日前补偿被告森某10000元;
5.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自行负担。
实务要点:本案属于调解处置财产债务的典型。原本原告起诉要求共同债务对半分担,但调解中双方重新协商,全部对外债务交由一方负责偿还,同时由取得主要财产的一方给另一方金钱补偿。⚠️重要提示:离婚调解书当中夫妻之间关于债务分担的约定,仅约束离婚双方,不能对抗外部债权人。如果约定承担债务的一方无力还钱,债权人仍然有权起诉夫妻两个人共同还债;一方对外偿还全部债务之后,可以依据离婚调解书向另一方追偿。调解书生效后,如果义务人不按期履行补偿、还款相关义务,权利人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离婚时如何区分:夫妻共同债务VS个人债务
处理离婚债务纠纷,第一步就是定性债务性质,这是划分偿还责任的基础。
1.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
依据《民法典》规定,满足下面任一情形,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1.共同意思表示:夫妻双方共同签字借款,或者一方借钱,另一方事后微信、口头等方式追认认可该笔债务;
2.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借钱,钱款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子女教育、老人赡养等家庭生活;
3.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一方借钱用于夫妻共同经营养殖场、店铺等生产项目。
像案例中的银行贷款、对外私人欠款,经双方调解确认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才会在离婚案件中一并处理。
2.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由借钱的人独自偿还
1.一方在对方完全不知情情况下借款,借款用于赌博、个人挥霍等个人用途,钱款没有流入家庭生活;
2.一方婚前就已经欠下的债务;
3.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收益没有用于家庭生活而产生的借款。
举例:丈夫私下借钱用于赌博,妻子不知情也没有签字,这笔钱就属于丈夫个人债务,离婚时妻子不用承担还款责任。
三、处理离婚财产、债务纠纷的实操步骤
1.搜集完整证据,是定案关键
·主张存在债务的一方:需要提交借条、欠条、银行转账流水、贷款合同、还款记录等,证明债务真实发生;同时举证钱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经营。
·否认属于共同债务的一方:收集证据证明借款自己没有签字、没有事后认可,资金没有用于家庭开销,例如家庭开支自有存款支付、对方钱款用于个人消费的聊天记录、转账去向记录等。
·财产证据:房产证、宅基地证明、养殖场经营材料、银行存款流水等,证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2.优先协商,灵活处置财产债务
离婚过程中,诉前、诉讼阶段都可以协商。双方可以自由约定:财产归谁所有、怎么折价补偿;共同债务各自承担多少份额,或者约定全部债务由其中一方承担。协商一致可以签订离婚协议;如果走到诉讼,可以请求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
对比:私下签署的离婚协议书,需要办理离婚登记才生效;法院民事调解书,双方签字捺印即生效,具备强制执行效力,保障力度更强。就如案例,双方放弃了“债务一人一半”的诉讼请求,重新协商债务全部归一方承担,同时设置补偿款,就是调解制度带来的灵活空间。
3.协商不成,交由法院判决
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法院会结合全部证据认定财产范围、区分债务性质: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兼顾照顾女方、子女权益;
·夫妻共同债务,共同财产优先清偿;共同财产不够清偿,由法院判决双方承担相应份额;
·认定为个人债务,直接判决由举债方个人自行偿还。
4.注意对外执行风险
不论是判决还是调解书,夫妻内部对债务的划分,不能对抗外面的债权人。举个例子:调解书约定全部债务由男方偿还,但男方到期没钱,银行依旧可以起诉男女双方。女方偿还银行欠款之后,可以拿着离婚调解书去法院起诉,向男方追回自己垫付的钱款。
四、实务中常见的坑点提醒
1.警惕虚构债务:部分离婚案件中,一方为了少分财产,伪造借条、串通他人虚构外债。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要求对方出示完整转账凭证,仔细核查资金流向。
2.不要简单认为“没签字就不用还钱”:虽然没有签字,但钱款确实用于家庭日常生活,依旧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3.财产归一方≠债务自动归一方:即便房子、养殖场全部归你,并不代表对外债务就和你无关,需要单独明确债务承担主体。
4.不履行文书及时申请强制执行:调解书、判决书确定的补偿款、给付义务到期不履行,要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避免超过申请期限。
最后
离婚里的财产与债务问题,不单单是两个人的内部约定,还牵扯第三方债权人的利益。很多当事人以为离婚调解书上写清债务归对方,自己就万事大吉,忽略对外仍可能被追责的风险。面对金额大、案情复杂的财产债务纠纷,可以找罗珮瑜律师聊聊,梳理证据、参与调解庭审,规避法律风险,维护自身合法财产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