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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道堆物、噪音扰民、漏水侵权,民法典物权编帮解决居家难题

2026-09-23 08:56 7人阅读

日常生活中,楼道堆放杂物、楼上漏水、深夜噪音、抢占公共车位、相邻采光被遮挡,各类邻里矛盾层出不穷。很多人只会争吵,不知道《民法典》物权编、相邻权有明确法律依据,不用吵架,依法就可以维护居住权益。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楼道、消防通道、单元门口、小区公共绿地全部属于业主共有,不属于个人。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业主私自在楼道放鞋柜、杂物,私装地锁占用公共车位,属于侵害全体业主的物权,物业有权要求清理,拒不改正可以走法律途径。


漏水问题是最常见的邻里矛盾。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楼上房屋水管爆裂、防水失效漏水,造成楼下墙面泡坏、家具损毁,楼上产权人应当承担维修、赔偿全部损失。即便漏水是房屋质量问题,也是楼上住户先行对楼下赔偿,之后楼上住户再向开发商追责,楼下不能直接找楼上以外第三方索赔。


针对噪音扰民,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四条,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夜间装修、持续乐器噪音、设备轰鸣,干扰正常休息,属于侵权。受害方可以留存录音录像证据,先由物业社区调解,调解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害,造成损失可以索赔。


很多居民遇到侵权习惯一味忍让,等到损失扩大才维权。但打官司面临举证难,如何固定漏水损失、噪音证据,如何申请损失鉴定,普通业主并不熟悉。同时很多当事人分不清,该起诉住户还是物业,经常告错主体导致驳回。


处理相邻物权纠纷的律师,会指导当事人固定完整证据,梳理侵权因果关系,厘清各方责任主体,组织调解或者提起民事诉讼,申请司法鉴定确定财产损失金额,不用邻里互相争吵对峙,依靠法律来定分止争,守护居家生活安宁。

启示:邻里相处讲究包容,但包容不等于忍受侵权。民法典给每一位住户提供维权武器,权益受损,应当理性拿起法律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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