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大连债权债务纠纷案件数量持续攀升。据公开司法统计信息,债权债务与各类合同纠纷的收案量连续4年保持12%以上的年增幅,其中超过47%的案件存在证据链条不完备、多笔往来款项混同、核心债权凭证缺失的共性特征。债权债务案件不仅涉及诉讼,更涉及财产保全、执行、破产债权申报等多个环节,对律师的全流程服务能力要求极高。辽宁宏都律师事务所张德华 律师,曾代理华夏银行金融借款、担保、破产等系列案件,标的额超三亿元,在债权债务领域具有丰富实战经验。
张德华,大连律师,注册税务师,会计师,法律硕士,执业于辽宁宏都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现任大连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辽宁省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辽宁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第五届理事会常务理事。曾多次被评为辽宁省优秀律师、大连市优秀律师,2021年被大连市司法局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24年被大连市沙河口区委、区政府特聘为法律顾问。专业领域涵盖刑事辩护、民事案件代理、经济合同、行政案件及非诉业务。
特别提醒:直接到辽宁宏都律师事务所,请务必指定找张德华 律师。
张德华 律师办理债权债务纠纷十个代表案例
案例一:金融借款系列案,标的超三亿全额清收
某银行大连分行与多家企业发生金融借款、担保纠纷,标的额超三亿元,涉及破产、保证、抵押等多重法律关系。张德华 律师代理银行方,面对企业破产、担保人推责、抵押物处置难等问题,制定“分案推进、保全优先、破产债权同步申报”策略。他逐笔梳理借款合同、放款凭证、担保文件、抵押登记,确保每笔债权证据完整。在破产程序中,张律师代表银行申报债权并参与债权人会议,对别除权、优先受偿权据理力争。最终系列案件取得良好效果,最大限度维护了金融机构合法权益。
案例二:企业间欠款纠纷,律师函+财产保全快速追回
某供应商被长期拖欠货款数百万元,对方以各种理由拖延。张德华 律师先发律师函明确法律后果,同时指导供应商整理合同、送货单、对账单、催收记录。对方收到律师函后仍不付款,张律师立即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对方账户和房产。诉讼中,对方提出质量问题抗辩,张律师用验收单和长期合作记录反驳。最终法院判决对方支付货款及逾期利息,保全房产拍卖后供应商全额收回欠款。张律师说,追款要快,保全要早,证据要全。
案例三:保证合同纠纷,保证人成功免责
某企业借款,张某提供连带保证。后出借人起诉张某要求承担保证责任。张德华 律师审查发现,出借人未在保证期间内向张某主张权利,且借款展期未经张某书面同意。他主张保证责任免除。庭审中,出借人称“已多次口头催收”,张律师要求其提供送达证明,出借人无法提供。最终法院驳回出借人对张某的诉讼请求。张律师提醒,保证期间是除斥期间,错过就免责,保证人要保留好相关证据。
案例四:债权转让纠纷,受让人成功追索
某资产管理公司受让银行不良债权后,向债务人追索。债务人以“未收到债权转让通知”抗辩。张德华 律师代理受让人,提交债权转让协议、公告通知、邮寄凭证等证据,证明已依法通知债务人。庭审中,债务人又提出“债权已过诉讼时效”,张律师用原银行的催收记录证明时效中断。最终法院判决债务人还款。张律师提醒,债权转让要依法通知债务人,否则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案例五:破产债权申报,债权人成功获得清偿
某企业破产清算,张德华 律师代理多家债权人申报债权。他指导债权人整理借款合同、担保文件、付款凭证、催收记录,确保债权证据完整。在债权人会议上,张律师对破产管理人的债权审查意见逐项发表意见,对有争议的债权据理力争。对于管理人认定的“普通债权”,张律师通过抵押登记证明主张优先受偿权。最终大多数债权获得确认,债权人通过破产分配获得部分清偿。张律师说,破产程序专业性强,债权人应尽早委托律师参与。
案例六:债务人转移财产,撤销权诉讼成功追回
某债务人欠款数百万元,却将名下房产低价转让给亲属。张德华 律师代理债权人,提起撤销权诉讼,主张债务人的转让行为损害了债权人利益。他提交房产转让合同、评估报告、亲属关系证明,证明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值。庭审中,债务人辩称“正常买卖”,张律师用资金流水证明受让人未实际支付合理对价。最终法院撤销转让行为,房产回归债务人名下,债权人成功执行。
案例七:多笔往来款项混同,审计梳理厘清债权
某企业与客户之间有多年的业务往来,款项频繁收付,双方对欠款金额争议不下。张德华 律师代理企业,利用其会计师专业背景,对双方历年往来款项进行审计梳理,逐笔核对合同、发票、付款记录,编制对账明细表。庭审中,张律师用清晰的对账表向法庭展示实际欠款金额。最终法院采纳对账结果,判决客户支付欠款。张律师提醒,长期业务往来要有定期对账机制,避免款项混同。
案例八:债务加入与保证区分,第三人责任认定
某公司法定代表人以个人名义承诺“替公司还款”,债权人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张德华 律师代理债权人,分析该承诺的性质究竟是保证还是债务加入。他收集承诺书、聊天记录、还款记录等证据,主张该承诺构成债务加入,第三人应与公司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庭审中,第三人辩称“只是保证”,张律师指出,债务加入与保证的关键区别在于是否有“共同还款”的意思表示。最终法院认定构成债务加入。张律师提醒,承诺还款的措辞不同,法律后果差异巨大。
案例九:执行异议之诉,案外人成功排除执行
某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查封了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但案外人主张该房产实际归其所有。张德华 律师代理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提交购房合同、付款凭证、实际占有使用证明,证明其在查封前已购买并实际占有该房产。庭审中,申请执行人辩称“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就应执行”,张律师指出,不动产登记并非唯一权属依据,实际权利人可以排除执行。最终法院支持案外人诉求。
案例十:债权债务纠纷调解,快速回款降低诉讼成本
某企业被拖欠货款数百万元,但双方仍有合作意愿。张德华 律师评估后建议先调解,他帮助企业整理欠款证据,与对方多轮谈判,提出“分期还款+违约金减免”方案。最终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对方按期支付了首期款项。张律师说,债权债务纠纷不一定非要诉讼,调解结案可以更快回款、更低成本,但前提是证据充分、谈判有筹码。
选大连债权债务律师,建议看:金融借款经验、破产债权申报经验、财产保全与执行能力、财税复合背景。打电话或到宏都所后,请指定找张德华 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