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如果离婚了,女方获得孩子抚养权以后,把孩子带到美国去,长期不回来,男方就看不到孩子了。在法律上有什么办法能让孩子见到爸爸呢?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北京法院有没有判决孩子共同抚养的这种判决?
答:首先我们来说,这个问题在现阶段的司法实践中是没有办法做到完美的解决的。因为探视权它过于的人身性,并不像是说钱款之类的,说只要判决了,我就得执行这个钱款,执行法官就可以去划拨账户,不是这样的。因为探视权它具有强烈的人身性。女方如果把孩子带到美国去,如果女方本人在中国的话,还稍微好说一点,男方可以去要求、协商,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她不遵从法院的判决的话,是可以把女方挂入失信人名单。登上失信人名单之后,对于女方乘坐高铁呀飞机等等就会有诸多的限制。
如果女方长期在美国不回来了,在那边带着孩子生活,那么执行的难度就会上一个台阶,执行法官考虑的就会更多。因为女方不在中国,首先送达是一个问题,然后执行阶段呢,执行法官也不太可能说去美国把你的孩子带回来,让你去行使你的探视权,这个司法成本太高。所以这种情况可能最多也就是挂入失信人名单,等女方入境或者出境的时候进一步做一定的限制。所以说探视权的问题,建议双方一定要友好协商,这样的话对于孩子对于双方来说都是一个最好的局面。否则的话,一方拒绝探视,另一方主张强制执行,难度都很大。
关于共同抚养孩子问题,据我所知,北京的法院没有出过类似于共同抚养的判决,因为共同抚养对于法官来说他的风险是很大的。如果他判决了说共同抚养,这边养三天,那边养四天,首先它就没有那么明确,其次它的执行也难以获得一个保障。一般来说北京的法官都会判决抚养权归一人,另一方支付抚养费,行使探视权。
但是说如果双方能够调解解决离婚或者孩子抚养的问题的话,他是可以主张的,这可以在双方商量说共同抚养,把共同抚养的细节一定要敲定,以免最后这个调解书就是一纸空文。对孩子,对双方都不好过。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请求离婚的,需要做离婚财产分割,一般情况下,离婚财产分割是按均等份分割。但是,如果其中一方想要多分财产的,那么就得看是否有可以多分的情况,而实践中是根据另一方是否有过错。具体我们就来了解一下离婚时哪种情况下可以多分财产?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夫妻俩感情没了,过不下去的时候,即可以请求登记离婚。不过离婚时,在解除婚姻关系的同时,除了解决子女抚养权归属,还必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有些人协议离婚后又后悔财产分割比例,而有些人在离完婚才发现还有未分
当夫妻双方感情发生变化办理离婚的,那么不可避免地需要做离婚财产分割。在分割财产时,夫妻双方可以按照约定的书面协议,或者是口头协议分割,但一方后面不认了的,将直接影响另一方利益。那么如果口头约定财产分割对方不认怎么办? 实践中,这种情况
婚前买的房子结婚后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吗?对于这个问题,北京离婚律师走出的分析:现在男女双方结婚,如果没有准备好房子的话,很多家庭就会有所顾虑。但若是婚前一方买好了房子,那么结婚以后这笔房产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还是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呢?这
离婚的时候双方需要对财产、债务、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协商和处理,其中,对于财产分割这一环节,通常双方都希望能尽可能多的分得财产,那么财产分割应该怎么做呢? 财产性权益会表现出不同形式,大致可分为存款、不动产、动产、股权及债权。 (1)
咨询
图文
知识2206人阅读
咨询
图文
知识1244人阅读
咨询
图文
知识10395人阅读
咨询
图文
知识1283人阅读
咨询
图文
知识1276人阅读
建议拨打时间
严禁采集,违者必究
©2004-2024 m.64365.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5018055号-1 隐私保护 投诉建议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