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

正在还贷的婚前房子,结婚后可以加名吗?

2019-11-30 17:16 2354人阅读

  问:我哥婚内父母把房子以公证赠与并过户给了弟弟和弟媳,是共同共有的。婚内弟弟又把自己的那半的房产也公证给了弟媳。能撤销吗?

  答:那么我现在说一下,这个房子是弟媳的了。不能随便撤销。这个是这样的,就是公证赠与,这个是公证赠与加上过户是双保险。如果已经办理了没有极特殊的情况下,这根据合同法也好,根据民法也好,是不会把房产无故进行撤销的。

  那么你弟弟又把自己的一半经过婚内的这种方式已经公证给了弟媳了,虽然可能没有办理过户,但是这种情况下是不能撤销的了,所以这个房子就是弟媳的,那么唯一现在保住你这个房子,或者你们有一些担心的事情,那么就是百年好合,这个房子还是你们家的,不要讲公平不公平,你要做这个事情前你就应该咨询律师,你这个房子不管是本地的外地的房子都是价值不小的财产。处理这方面的时候能想到公证,能想到这种赠与办理过户这种方式,就最起码在刚才参与这个事件里的几个人没有完全的法盲,最少有1到2个人是明白法律的流程的,你也知道相应的法律后果,所以你既然已经后果已经产生了,你只能在前面的过程中去找为什么发生这件事情,所以公证的这个事情还有赠予的这个事情的时候,的确是你们一定要小心。

  这个东西不是你怎么说,想爱就想爱,不爱就不爱,这个是不行的。你不能是说想赠就赠,不赠就拿回来的问题,这不是小孩过家家,这个都是有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问:龙凤胎离婚会判给一方吗?

  答:这是现在多子女家庭的问题又出现了,原来就是一对夫妻一个孩,然后一般情况下是跟随一方共同生活,另外一方有探望权,或者是更先进一点洋气一点,有共同抚养的问题,轮流抚养,这个是可以的。

  那么现在多子女家庭出现了,当然这龙凤胎不是多子女一胎就直接就出来了两个孩子。从科学的角度上来说,我们也遇到过这种问题,从科学的角度来说,两个龙凤胎,包括双胞胎,他们其实心灵感应还是比较强的,两个孩子在一起共同生活共同成长,对两个孩子是非常有利的,但是从现有的法律来看,原则上还是一家一个,男方一个女方一个。这种情况你不能说是残忍,但是也得考虑到两个孩子来之不易,那么同样作为父亲或者母亲都有照顾孩子享受天伦之乐的权利。

  如果能够争取到说一方同意,哪怕轮流抚养这种方式,我们认为也是好的,我们也不希望强强生的给这孩子拆开,但是判决里面是有过这种先例的。

  问:如果婚贷买房时女方父母给付了首付10万,并且让女儿和女婿打了欠条,离婚时这钱怎么办?

  答:那么这笔钱离婚的时候可以主张债权,因为你们有借条了,而且双方都已经签字了,我们这里面涉及到一个问题,就是父母出资的问题,父母出资可能有赠与还有借贷这种情况,那么显然这个案件里头大家是已经签了借条了,那么这是一个借贷的一个案件了,他就是一个民间借贷,可以在离婚的诉讼纠纷过程中直接主张你的权利,也可以另案起诉,在离婚之前就已经拿到一个胜诉的判决,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作为共同连带清偿您这10万元。

  第二个问题涉及到一个婚内的夫妻共同的债务问题,它有一个共债共签的问题,这就属于典型的共债共签,两个人都签字了,还有一个即使是说有一方签字了,但是这个案子里面说的是这个钱是用来买房了,那么这一笔钱借不出来,明确的是用于买房了,这个钱虽然有夫或妻一方没有签字,但这个也算是夫妻共同的债务。

  问:还有一个人问的是分居期间孩子抚养费用问题?

  答:我实话实说,我们刚才讲的问题,我们还是以北京地区的司法实践法官的倾向性判决,还有我们掌握的一些案例,那么我们一般还是以北京地区来作为解答的依据来给大家解答,虽然大家用的同是一本婚姻法诉讼法和民法,但是可能各地区的在审理婚姻家事案件的时候,有不同的法律的法官的倾向性。就从北京都有一中院,二中院三中院,他们每个可能还是不大一样的,有些法官还是不大一样的,的确存在这种情况。

  所以我们说关于分居期间孩子抚养费的问题,有法官判的确是判过,有的时候可能法官就没判这个问题,可能真的是涉及到你们每一个案子里面那些不同法官。法官也会想,那么你说你的这个钱是用来养孩子了,那么同样另外一方可能他去还房屋房贷了,那么你们的钱其实一个有区分,一个养孩子一个去还房贷,你怎么会能说把这个钱都视为是为对方没有完全支付抚养费。

  当然了还有真的非常渣的人,他就是也什么钱都没有拿,一分钱都没有拿,白吃白喝白住,然后最后搞一个分居之后一走了之,什么都没有留下,没有夫妻共同财产来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那么这种情况下在分居期间的孩子抚养费,我们认为法官应该也是支持。

  人心都是肉长的,法官也会均衡一下你们双方的实际情况来给你们解决这个问题的。

  问:正在还贷的婚前房子,结婚后可以加名吗?

  答:不可以,再说一次银行不干好吧,因为现在是有他项权证或者抵押权在里面,所以你拿的房产证去到房屋登记部门去办理房屋加名手续也是不可以的。也不知道是好还是不好,也不是说有房子的一方就说你来可以,我给你加名,对不起,办不了,没有办法。

  问:离婚男方出尔反尔怎么办?

  答:起诉。这样你永远商量不下来。有些人一听说需要起诉两次我才能判决离婚,但是你没有第一次你永远没有第二次,你不进入法律这个系统的话,你永远没有办法达到让法官觉得你坚决要求离婚的这种想法,法官也不会支持你马上到你们家里去给你判决一个离婚的,所以如果协商不成,那么你可以通过起诉,现在也非常简单,聘请律师是方法,实在不行你自己去解决,但是如果你要有大额的财产,有关于子女抚养的这个问题,纠纷很严重的话,那么建议你还是要最起码听听律师的意见好吧,我们也不是非得让你去找一个律师,但是你要听听律师的意见。

  问:离婚协议里有一套房子归我,房子合同是男方的名字,现在我来办房产证,房产税我交能直接办我名字吗?

  答:我理解的话就是现在这个房子还没有房产证,只是一个合同的情况,原则上是不可以的,就我了解你们可能要先把房产证办到男方名下,然后男方再配合你办理过户,我们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如果在这个房产还没有登记过户之前,就在合同的方面就可以随便改购房人的话,就涉及到之前我们以前提到过的炒楼花的事情,我们这个名词已经很久了,不知道大家理解不理解,就是谁也没有得到这个房屋所有权,但是一手转二手二手转三手房屋的价值可能价格就涨上去了,其实最后就是空手套白狼,所以国家对这个事情是严格禁止的,所以这种情况原则上是不允许更改你的合同的,然后办出房产证之后,但是既然规定这个房子是你的了,那么也不怕。男方只和你两个人直接去到房屋登记部门去办理过户就可以了,或者是如果不行的话就起诉。

  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话,也可以支持您把这个房子最后判决给你,男方不配合你办理过户,您拿到强制执行执行申请配合执行的话可以直接自己去办理。


1分钟提问,最快3分钟解答

在线问律师
当前律师在线5748 今日律师解答13528
推荐中
首页 > 律师文集 > 法律常识 > 正在还贷的婚前房子,结婚后可以加名吗?

法律咨询热线

建议拨打时间

严禁采集,违者必究

©2004-2024 m.64365.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5018055号-1   隐私保护 投诉建议不良信息举报

首页

找律师

立即咨询

(99%用户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