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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离婚赔偿协议又不赔钱如何处理

2020-11-29 19:26 1452人阅读

  夫妻因一方婚外情、家庭暴力等过错行为而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对自己进行离婚赔偿。双方在离婚时签订了离婚赔偿协议或者有法院的判决书,而过错方又拒绝履行赔偿义务的话,无过错方该怎么办呢?针对这些疑问,本文整理了关于签了离婚赔偿协议又不赔钱如何处理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一、签了离婚赔偿协议又不赔钱如何处理

  1、补偿协议需要履行。如果男方是迫于女方及其家人的压力,在不情愿的情形下签订的补偿协议,但是补偿协议签订已超过一年,即使协议显失公平,也错过了请求撤销的诉讼时效,只能按协议来履行。

  2、如果男方不履行,女方需要依此协议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如果法院支持了女方的诉讼请求,女方才可以持法院生效的判决申请强制执行,不经起诉,女方不能直接申请强制执行。男方可在诉讼过程中说明签订协议的过程,说明男方并非自愿签订,看法官如何处理。如果一审女方胜诉,男方可以提起上诉,拖延判决生效时间。

  3、即使女方向法院起诉胜诉,男方如果确实无力履行该判决,法院也不会强制执行,只能等男方有财产可供执行时才能执行。如果签订的补偿条款是在离婚诉讼中,法院的调解书或判决中所约定的,则该补偿条款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女方是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

  二、离婚赔偿范围是什么

  1、 物质损害赔偿

  物质损害赔偿是指看得到的损失,如,调查过错方有重婚情况的花费、起诉离婚的起诉费、家庭暴力治疗的医疗费等等。根据法律的规定,物质损害赔偿需要按扎实际损失赔偿,不能因为赔偿得到多于损失的赔偿。因此,物质损害赔偿的标准就是实际的损失额。具体的损失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所以要保存好因过错方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证据,如收据、发票、医疗费清单等等。

  2、 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无形的损失,是在精神上造成的损害。具体的如,因家庭暴力造成的肉体精神损害、因婚外情造成的精神崩溃、因虐待造成的心灵损害等等。精神损害赔偿没有具体的数额标准,具体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根据对方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以及所造成的后果等情况确定。对于精神损害赔偿,由于参考事物不一,地区之别,因此,精神损害赔偿并没有具体的明确的数额标准。

  以上就是关于签了离婚赔偿协议又不赔钱如何处理问题解答,同时还介绍了离婚赔偿内容的知识。从上文可知,离婚时当事人签了离婚赔偿协议又不履行赚钱的义务时,该怎么处理需要区分实际情况而定,文中详细分析了三种情况,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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