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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特许人,你备案了么?

2020-12-18 12:20 990人阅读

  商业特许经营活动中,品牌方(特许人)与加盟商(被特许人)的市场信息是不对称的,为规范特许经营合作,保护被特许人因特许人利用信息不对称的优势地位损害其利益,我国法律法规对品牌方的信息披露义务的进行了全面规定,要求特许人建立并实施完备的信息披露制度。

  《条例》第八条规定,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就备案事宜,商务部颁布《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1年第5号,下称“《备案管理办法》”)进行了详细规定。

  备案操作“六步走”:

  企业网上注册→企业网上填报→商务主管部门审核→企业网上打印并提交→商务主管部门公告→企业备案成功

  第一步企业网上注册:特许人应先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http://txjy.syggs.mofcom.gov.cn)进行注册,按照提示和要求逐项填写注册信息。注册完成后,系统会自动发送登录账号和密码至特许人注册时填写的电子邮箱。特许人应于系统网站首页“企业用户”选项输入登录号和密码完成登录。

  第二步企业网上填报:按照系统要求准确、完整填报备案材料,上报备案材料后告知窗口部门。

  第三步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商务主管部门自收到特许人提交的符合规定的材料之日起10日内予以备案,并通知特许人。特许人提交的文件、资料不完备的7日内补充提交,补充齐全之日起10日内予以备案。

  第四步企业网上打印并提交: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网上填报的信息予以审核并通过后,企业登陆系统按照打印材料目录逐项打印后装订成册提交至商务主管部门。

  第五步商务主管部门公告:商务主管部门在收到企业提交的打印材料并与之前企业网上填报的信息核对无误后,将对申请备案的企业在系统网站上予以公告。

  第六步企业备案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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