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基本信息
案件类型:刑事
办理方式:刑事辩护
涉嫌罪名:组织卖淫罪
承办人:罗建国
承办人所在单位:湖南惠兴邦律师事务所
办案单位: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
办案结果:将组织卖淫罪成功辩护成为协助组织卖淫罪,由检察院量刑建议5-6年辩护成为1年6个月
检索主题词:刑事辩护 组织卖淫 协助组织卖淫 罪名 量刑
二、案情简介
本案唐某,因涉嫌组织卖淫于2020年1月8日被长沙县公安局抓获,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14日被逮捕,后羁押于长沙市第一看守所。
同案吴某等19人自2019年以来伙同他人合伙经营某娱乐会所,各被告人分工明确,在经营过程中,为吸引客户回头,提升经营业绩,获取高额利益,一方面通过公关部、人事部招募优质条件的陪侍小姐到会所进行有偿陪侍,另一方面允许陪侍小姐出台与会所的客人进行性交易,以吸引更多的客人前来消费,通过满足客人的嫖娼需要,收取虚高的酒水费、包厢费等费用谋取利益,逐步形成了有偿陪侍小姐与会所平台相互依存的利益链。该会所根据陪侍小姐的外貌、身高等条件分为是三个级别,价格为1200元至2800元不等,陪侍小姐入职后由专人进行分组管理,为客人提供非法的性交易,并收取相应的嫖资,陪侍小姐需要上交100元平台费。经鉴定,该会所2个月期间包括销售商品资金流入142万余元,其中查明多起卖淫行为。本案被告人唐某在该会所系营销部成员,负责招揽和联系客户来会所订包厢服务,其中包含介绍卖淫服务。
三、核心问题
此案核心问题如下:首先,公诉机关指控的是组织卖淫罪,而辩护人认为系协助组织卖淫罪;其次,公诉机关量刑建议5-6年,辩护人认为1年6个月至2年。
四、办案经过
承办人罗建国律师通过到长沙县法院阅卷,查阅到了该案所有的材料;到长沙市第一看守所会见,充分了解了本案的案情,并征求了被告人唐某的意见。在查阅了大量的法律规定后,辩护人认为本案系典型的协助组织卖淫的行为,符合协助组织卖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通过4天的庭审,充分发表了协助组织卖淫罪和从轻量刑的辩护意见。
五、办案结果
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罗建国律师的全部意见,并将量刑降为1年6个月,大大降低了刑罚,在本案宣判后10日内被告人即可从看守所回归到亲人身边。
六、办案小结:本案辩护律师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刑事案件发生后,一定要尽早委托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以最快的速度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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