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在离婚时,一般会对双方的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 ,一般情况下按协议履行,但是根据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形,父母一方可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一般会对双方的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 ,一般情况下按协议履行,但是根据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形,父母一方可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一般会对双方的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 ,一般情况下按协议履行,但是根据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形,父母一方可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6年3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80次会议、2016年3月25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5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4
民 事 答 辩 状(公民对民事起诉提出答辩用)答辩人: 因 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此 致 人民法院附:本答辩状副本 份答辩人: (签名或盖章)二○ 年 月 日注:1、本答辩状供公民对民事起诉提出答辩用,用钢笔或毛笔书写。2、“答辩人”栏
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职业、住址、电话)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职业、住址、电话)请求事项: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______纠纷一案,经______人民法院(______)______字第__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人:被申请人:请求事项: 。 请求事实与理由: 。 此致 人民法院附:财产线索1、 2、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注:“申请人”、“被申请人”栏,均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
授 权 委 托 书(公民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用)委托人姓名:受委托人姓名: 性别:工作单位:住址: 电话:受委托人姓名: 性别:工作单位:住址: 电话:现委托 在我与 一案中,作为我方参加诉讼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如下: 。委托人: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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