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2012年事主在西城区颐派欧华洗浴中心充值1万元,对方赠送5000元。但是办卡后,事主一直没有使用过这张卡。前几个月再去这家洗浴中心时,发现洗浴中心已经闭店。原来留下的联系方式,全部都联系不上了。我去店里和看店面的保安了解了一下,他说最开始闭店的时候,店门口贴了告示。但是事主并没有接到任何短信通知,能退卡退费。
1.洗浴中心闭店,并没有通过短信电话提前告知过消费者。并且,据了解,只在店门口贴过告示,看见的就给退,没看到不知道的,卡里的钱就不了了之了。这种属于什么行为?侵犯了消费什么权益?
答:在本案例中,商家采用预收款的方式为消费者提高服务,应当依照约定全面履行,因闭店导致无法为消费者提供服务的,也应及时通知到消费者进行退款处理。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因此,商家仅以贴告示的方式通知消费者限期退款的方式并不能通知到所有消费者,违反了合同义务。消费者有权利要求商家进行退款并承担相应的损失。
2.闭店王女士卡内的金额,一次都没有使用过,目前是联系不上店里的工作人员,她该如何维权?
答:事主可以通过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获悉该店的经营者相关信息。在与之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汤源洋律师提醒:对于预付卡消费,商家应做到诚信经营,完整的为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在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采取合理的方式通知到消费者,为其退还余额。消费者应在选择商品或者服务前了解合同的具体内容和条款,留存相关负责人的联系方式,保管好原始证据以便日后维权。
案情分析一、基本案情:老人20年前将自己名下宅基地及地上房屋出卖给甲,甲非村集体组织成员。后甲与该村集体组织成员乙女结婚,在该房屋中居住、生活至今。其间老人与老伴曾提起诉讼,确认该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但迫于法院压力,在庭审笔录中有过“放弃
2021年11月3日,中介跑路案例采访答:1、根据案情,事主作为房屋的所有人将房屋出租给中介公司,中介公司又将房屋出租给租户。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事主有权要求中介公司支付合同约定的租金,但无权要求在租租户搬离。因为租户与中介公司的租赁合同是
案情观众通过软件进行项目投资目前软件关闭 无法联系 她在软件中的钱无法取出经过多方走访调查 其中投资的项目均为冒用知名项目 所牵合同中的公司以及担保公司均表示与该公司无关 系盗用公司信息 想您从法律的角度给我们分析一下 目前这个软件虚构项目
案情:有一个事主在某宝买了白发变黑发的产品,当时说试用90天,无效退款,可90天过去了,也没变黑,厂家说这就是个普通的洗发水,只能润发滋养。事主找到商家退货,商家把产品都撤掉了,也不回复。事主找到淘宝,淘宝表示过10天就会自动收货,钱款就会
2021年8月26日采访:案情:事主花两万多元在微信上买到的产品只是普通食品,对方宣称能减肥,市场监管部门表示普通食品无减肥功效,赠送的产品也是假冒产品。想找对方维权,可公司被列异,微信不理,在快递单号留下的联系方式也是空号了。问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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