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招投标活动中,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废标后通常需书面告知投标人。这是为保障投标人知情权,使其知晓废标原因,利于其后续采取相应措施,维护自身权益。若未书面告知,可能违反法定程序,损害投标人利益。
若被骗中标保证金,首先应收集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然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积极配合调查。若符合条件,也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返还被骗款项及赔偿损失,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当对方质疑我方中标时,首先要保持冷静,仔细审查质疑内容,判断其合理性。若质疑无事实依据,以书面形式清晰、准确地回应,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中标合规;若质疑合理,积极配合调查,按规定程序处理,确保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
认定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需从多方面判断。包括招标人在开标前泄露标底等投标情况、协助投标人撤换标书等行为;投标人与招标人商定投标报价等,以不正当手段中标;招标人故意引导使特定投标人中标,或给予特定投标人优惠条件等,这些情况可认定为串通投标。
违反招投标法透露投标人信息,相关单位或个人会被责令改正,可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若影响中标结果,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标代理协议可以后签,但存在一定风险。虽然法律未明确禁止事后签订,但后签可能导致责任界定不清晰、程序合规性存疑等问题。为避免潜在纠纷,应尽量在招标活动开始前签订协议,若事后补签也需确保协议内容完整、权责明确。
招标项目终止需满足特定条件。一是招标人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招标的可终止;二是招标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影响招标公正性且无法纠正的,应终止;三是投标人不足法定数量,且在规定时间内未能重新组织达到要求的,也会导致招标项目终止。
中标后发现漏项,若在订立合同时,可与招标人协商,看能否对漏项部分进行补充约定或调整价格。若合同已签订,需先看合同对漏项处理有无约定,有约定按约定执行;无约定则双方可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能需按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处理,承担相应责任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