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事由包括:一是投资人自主决定终止运营;二是投资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致企业失去存续基础;三是企业因违法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无法经营;四是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特定必须解散情形。出现这些事由后,企业需依法清算,清理债权债务。
工作11年被公司开除,以下证据至关重要。一是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等,证实与公司存在11年劳动关系;二是公司开除的相关证据,如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等,明确开除行为及时间;三是工作年限证据,如入职登记表等;四是若因违规被开除,收集自己未违规的证据。这些证据可助你在仲裁或诉讼中争取合法权益,要求赔偿金。
公司倒闭后追偿欠款,若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债权人需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提交欠款凭证参与分配;若未进入破产程序但停止经营,可起诉公司,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若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核查股东是否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有则追加其为被执行人。若公司已注销且未依法清算,起诉清算义务人担责,同时注意保存证据、及时行权。
公司注销后可注册新公司,注销使公司法人资格消灭、权利义务终结,符合法律规定和注册条件的相关人员即可重新注册。注册需遵循确定公司相关事项、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设立登记并提交文件、领取执照等程序。但原公司若因违法等被注销,法定代表人等相关人员一定期限内或受限,不能担任新公司某些职务。
公司不能以起诉方式注销,注销需按法定流程进行。一般先成立清算组,开展清算工作,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提出清算方案。清算完毕后制作清算报告,报相关机构确认,再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告终止。起诉是司法程序,用于解决纠纷或追责,非注销法定途径,注销中遇纠纷可起诉解决。
公司解散后不愿清算,债权人或股东可走法律途径。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清算,当公司解散逾期未成立清算组、成立后故意拖延清算,或违法清算可能损害权益时,债权人可提出申请。若债权人未申请,股东也能申请。法院受理后会及时组织清算,保障相关主体权益,助公司有序退出市场。
公司倒闭完成注销登记后,法人资格消灭,一般不能列为被告起诉。但存在特殊情况,如清算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清算义务致公司财产受损,或股东恶意处置财产、虚假清算,债权人可起诉相关主体担责。若公司仅进入破产程序未完成注销,债权人可向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申报债权,参与财产分配。
当公司注销联系不到股东,可分情况处理。若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可催告缴纳,合理期限未缴纳,经股东会决议可解除其股东资格后推进注销。若不涉及资格解除,按公司章程规定操作,满足条件即可通过注销决议。也可走法律途径,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但耗时长、成本高。同时,要做好通知、公告等程序保障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