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司注销联系不到股东,可分情况处理。若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可催告缴纳,合理期限未缴纳,经股东会决议可解除其股东资格后推进注销。若不涉及资格解除,按公司章程规定操作,满足条件即可通过注销决议。也可走法律途径,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但耗时长、成本高。同时,要做好通知、公告等程序保障合法合规。
根据公司法,公司注销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有效决议,法定代表人个人不同意不影响效力。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若法定代表人拒绝配合,股东可起诉要求其履职或申请确认决议效力并执行。决议通过后,公司成立清算组清理债权债务,完毕后提交注销申请,合法决议可推进注销流程。
公司被注销后起诉股东,需先判断注销原因及股东责任。若股东未依法清算即注销公司致无法清算,债权人可主张其承担清偿责任并起诉;若依法清算注销,但股东存在出资不实等情形,可要求其在相应范围内担责并起诉。起诉要备好起诉状及相关证据,向有管辖权法院提起以维护自身权益。
小股东可通过司法途径申请公司解散。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损股东利益且其他途径无法解决时,可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有多种情形,如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或不能做出有效决议、董事长期冲突等。小股东需收集证据,向有管辖权法院起诉。
公司开除销冠的法律后果因解除行为是否合法而异。合法解除时,若基于《劳动合同法》第39条,如销冠有严重违规等法定过错,公司无需赔偿,仅办离职手续。违法解除时,员工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公司补发工资;或选择赔偿金,公司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公司解除需“理由法定+证据充分”,否则担责,建议先固证再操作,员工可仲裁维权。
公司注销后债权处理分不同情形。依法定程序注销的,注销前会清算,将债权列入清算财产,清算组追讨债权,追回后按顺序偿债,有剩余分配给股东;未经依法清算即注销的,债权人可主张相关责任人承担清偿责任;若有遗漏债权,原股东在公司注销时未处理该债权的一定条件下,可基于股东权利主张该债权。
公司清算解散时,对员工的赔偿依据经济补偿规定。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若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三倍,按三倍数额支付,年限最高不超十二年。公司不依法支付,员工可仲裁维权。
公司注销后欠款处理分不同情形。若公司注销前依法清算,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未获清偿,通常难再主张。若公司未经清算就注销致无法清算,债权人可要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清偿债务。若注销时股东有虚假出资等瑕疵出资情形,债权人可要求其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