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能以起诉方式注销,注销需按法定流程进行。一般先成立清算组,开展清算工作,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提出清算方案。清算完毕后制作清算报告,报相关机构确认,再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告终止。起诉是司法程序,用于解决纠纷或追责,非注销法定途径,注销中遇纠纷可起诉解决。
公司解散后不愿清算,债权人或股东可走法律途径。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清算,当公司解散逾期未成立清算组、成立后故意拖延清算,或违法清算可能损害权益时,债权人可提出申请。若债权人未申请,股东也能申请。法院受理后会及时组织清算,保障相关主体权益,助公司有序退出市场。
公司倒闭完成注销登记后,法人资格消灭,一般不能列为被告起诉。但存在特殊情况,如清算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清算义务致公司财产受损,或股东恶意处置财产、虚假清算,债权人可起诉相关主体担责。若公司仅进入破产程序未完成注销,债权人可向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申报债权,参与财产分配。
当公司注销联系不到股东,可分情况处理。若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可催告缴纳,合理期限未缴纳,经股东会决议可解除其股东资格后推进注销。若不涉及资格解除,按公司章程规定操作,满足条件即可通过注销决议。也可走法律途径,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但耗时长、成本高。同时,要做好通知、公告等程序保障合法合规。
根据公司法,公司注销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有效决议,法定代表人个人不同意不影响效力。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若法定代表人拒绝配合,股东可起诉要求其履职或申请确认决议效力并执行。决议通过后,公司成立清算组清理债权债务,完毕后提交注销申请,合法决议可推进注销流程。
公司被注销后起诉股东,需先判断注销原因及股东责任。若股东未依法清算即注销公司致无法清算,债权人可主张其承担清偿责任并起诉;若依法清算注销,但股东存在出资不实等情形,可要求其在相应范围内担责并起诉。起诉要备好起诉状及相关证据,向有管辖权法院提起以维护自身权益。
小股东可通过司法途径申请公司解散。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损股东利益且其他途径无法解决时,可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有多种情形,如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或不能做出有效决议、董事长期冲突等。小股东需收集证据,向有管辖权法院起诉。
公司开除销冠的法律后果因解除行为是否合法而异。合法解除时,若基于《劳动合同法》第39条,如销冠有严重违规等法定过错,公司无需赔偿,仅办离职手续。违法解除时,员工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公司补发工资;或选择赔偿金,公司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公司解除需“理由法定+证据充分”,否则担责,建议先固证再操作,员工可仲裁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