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二人可以设立共有账户,即共管账户或联合账户。 共管账户需要两人分别设置密码,资金操作需双方密码验证,确保双方共同管理。 联合账户则允许两位及以上五位以下个人顾客共同开设,存款额度无限制,但支出需按预设规则操作,适用于不同类型的个人活期结算账户和定期储蓄存款账户。 这样,夫妻可以更好地共同管理家庭财务。
军人的薪资,在婚姻期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后至离婚或一方去世,期间所得的收入均为夫妻共有。 军人的退役津贴和自主择业赔偿,按夫妻共同生活时长计算平均值,得出的部分也为共有财产。 因此,女方有权分享这部分财产。
夫妻离婚后,商铺产权变更只需支付变更登记手续费,无需其他多余费用。 离婚析产行为可以享受免除交易税费的优惠。 具体步骤包括: 公证机构办理析产公证(费用约500-800元),交易中心办理房屋所有权转换图(即时完成),向房地产管理局提交免征契税申请(10个工作日),交易中心完成析产注册(7个工作日,50元注册费),最后领取相关证书(证照印花税5元)。
房产婚内分割,可以协商也可法律途径。 协商的话,签离婚协议和房产分割协议,带齐证件到不动产权属登记处办理变更。 法律途径则等离婚裁判书生效后,按规定与对方商定时间办理解冻手续。 两种方式,选择最适合你们的即可。
产权证只写男方或女方姓名,视情况而定。 如一方或家长出资并登记于己方子女名下,则为婚前个人财产。 若登记在未出资方名下,则为附条件赠与,离婚时出资方可请求返还。 若双方名字都写,则为共同财产,贷款共担。 父母出资视为赠与,离婚时不可收回。 若只写父母姓名,房屋为其财产,贷款及增值损贬由父母承担。 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可要求父母偿还并平分收益。 女方及其父母姓名同列同理。
嫁妆通常由女方父母出资购买,包括交通工具、家居设备等,象征女方家庭的财富。 在传统观念中,嫁妆是女方私产,但现代社会中,若男方提供援助,嫁妆可能被视为共有财产。 嫁妆的归属取决于赠与对象和赠与时间,若指定给女方,则为女方个人财产;若未指定且赠与在新婚登记前,则为女方个人财产;若在新婚登记后,则为夫妻共同财产。
男方婚前全款购房,婚后添加女方姓名于房产证上,离婚时该房产应视为共同财产分割。 男方婚前全款购房,法律上属其个人财产,婚后添加女方姓名视为赠与,女方因此拥有部分所有权。
关于婚后嫁妆是否属于共同财产,一般而言,若嫁妆等婚后赠予之物没有明确归一方所有,则应视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婚姻期间工作所得、奖励、劳务收入,经营、投资与创新活动产生的利润,知识产权收入,以及结婚时继承或接受的遗产与馈赠。 然而,若嫁妆等物品在赠予时有明确的归属说明,则不属于共同财产范畴。 因此,在判断嫁妆是否属于共同财产时,需考虑赠予时的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