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与他人同居并有孩子涉及民事和刑事法律问题。民事上,无过错方离婚诉讼中可请求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生父母对非婚生子女有抚养义务,不直接抚养方需付抚养费。刑事上,以夫妻名义同居构成重婚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建议与配偶坦诚沟通,积极应对离婚诉讼和重婚指控,非婚生子女抚养问题可协商或诉至法院。
已婚又与人同居生子可能构成重婚罪,重婚罪指有配偶而重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若已婚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育子,可能符合构成要件。确定是否构成需综合考量,如是否以夫妻名义生活、群众认知等。偶尔同居未以夫妻名义宣称,一般不构成,但违反婚姻道德与法律,或致婚姻破裂等后果,建议咨询律师。
要回分手后款项需先明确款项性质,区分“借贷”与“赠与”。借贷关系需证明借款合意与交付事实,协商不成可起诉;赠与关系分无条件和附条件,前者如小额特殊意义款项不可返还,后者如大额以结婚为目的转账,未结婚可主张返还。操作先协商,后诉讼。证据是核心,建议梳理转账记录针对性维权。
长期稳定同居指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生活,判定要点有三方面。一是持续时间,需数月以上共同居住,体现连续性。二是共同生活,涵盖共同饮食、起居,相互照顾扶持,经济上可能相互支持,共同承担家庭开支。三是对外关系,对外以夫妻名义相称或被周围人认为是夫妻。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居住证明、证人证言等证据判断。
要证明对方与他人同居,可从四方面举证。一是证人证言,找邻居、同事等知晓情况者出具书面或口头证言;二是视听资料,用录音、录像记录同居行为;三是住宿记录,搜集酒店开房等记录;四是聊天记录,涉及同居内容且注意合法性和关联性。证据应形成完整链条增强证明力,收集时要遵守法律、避免侵犯隐私。
同居是否要还对方债务需分情况判断。若债务是对方以个人名义所负且用于个人事务,属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偿还;若以一方名义所负但用于双方同居期间共同生活、生产经营,应作为共同债务,另一方有偿还责任。若能证明借款约定为个人债务或未用于共同生活,另一方不用还。实践中需充分举证确定债务性质及用途。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并赠与财产,涉及财产处分效力问题。婚姻存续期间夫妻财产一般共同共有,有配偶者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同居者,侵犯配偶财产权益,赠与行为通常无效,配偶可起诉要求返还,法院一般支持返还全部受赠财产。若赠与的是个人财产且表意真实,赠与可能有效,但实践中要严格区分。遇到此类情况,配偶可收集证据诉讼维权。
法律上不存在“分手费”,夫妻离婚时女方不能以此主张权利,但有相关权益保障机制。女方因抚育子女等负担较多义务,离婚时可向另一方请求补偿;男方有重婚等重大过错致离婚,女方作为无过错方可请求损害赔偿;女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男方应给予适当帮助。女方可依这些法定情形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