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小三以夫妻名义同居两年可能涉嫌重婚罪,重婚罪指有配偶而重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包括事实婚姻)。在民事上,配偶离婚时可主张损害赔偿、多分财产,还能追究小三侵犯配偶权责任。若为一般同居关系,不构成重婚罪,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主张对方少分财产、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具体认定要结合实际证据。
发现女方骗婚重婚,可按以下途径起诉:先收集证据,像婚姻登记资料、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据等。接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在自诉状中明确重婚事实、证据及诉求。法院审查后,若证据充分会依法审理。若认定女方构成重婚罪,将追究其刑责。受害方可在刑诉中提附带民诉,要求赔偿物质和精神损失。
若情况涉及婚姻,《民法典》规定婚姻自由包含离婚自由。男人以出轨暴露为由想分手(离婚),女方若也想离,可协商财产分割等签协议,经冷静期办手续;若不想离,可与男方沟通,男方起诉时庭审表明态度,无法定判离情形法院通常不判离,有财产纠纷可收集证据主张多分。若为恋爱关系,法律不过多干预分手。
重婚是犯罪行为,不存在“有效期限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有配偶而重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与之结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重婚行为发生即构成犯罪,无论多久都应受法律追究。它违背婚姻道德,侵犯合法配偶权益、破坏公序良俗。法律严厉打击,维护婚姻家庭与社会秩序,有重婚事实就应依法惩处。
中国法律未明确规定“分手费”,恋爱关系自愿,通常无经济补偿义务。若恋爱期间有经济往来约定,且有书面或可证明的口头约定,分手时可依约主张返还或补偿。基于感情破裂要求“分手费”,难获法律支持,因其并非基于合法法律关系或合同约定。相关争议可先协商,不成可走法律途径,但要留意法律局限性。
分居后男方强行与女方同居的行为违法。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都有性自主权利,分居时女方有权拒绝性行为,男方强行同居可能涉嫌强奸罪,即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之性交。女方若遭遇此类情况,应及时报警,留存现场情况、身体损伤等证据。警方会调查处理,女方也能通过民事诉讼要求男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以维权。
婚姻存续期与他人同居要承担民事和刑事法律责任。民事方面,无过错方在离婚诉讼中可请求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财产分割时法院倾向保护无过错方,同居方可能少分财产。刑事方面,以夫妻名义同居构成重婚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此行为还违背忠实义务、破坏家庭稳定,会受道德谴责。
判定出轨者与人同居,可从三方面考量。一是持续稳定共同生活,双方需在一定时间内持续、稳定共处,共同生活超三个月是重要参考。二是共同起居生活,要有类似夫妻的生活状态,在同一住所长期居住,对外以夫妻或类似关系相称。三是证据收集,可通过证人证言、视听资料、书证等证明,法院会综合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