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侮辱诽谤罪,需提供证明被告人实施侮辱、诽谤行为及损害后果的证据。证明侮辱诽谤行为的证据包括言辞证据,如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证人证言,由现场目睹证人提供。证明损害后果的证据有名誉受损证据,如单位证明、网络负面评论;精神损害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医疗费票据等。
侮辱诽谤罪属纯自诉案件,此类案件需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等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才受理。若侮辱诽谤行为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被害人可自行收集证据刑事自诉,且举证责任多由其承担,要证明行为达犯罪程度。而当该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时,会转为公诉案件,由公安侦查、检察公诉。
故意说坏话损害别人名声,可能构成侮辱、诽谤罪,情节严重需负刑事责任。根据刑法,以暴力或其他方式公开侮辱他人,或编造谎话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刑罚。手段恶劣、后果严重等情况属于情节严重。此类案件一般需被害人起诉,法院才会处理,但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公安会立案,构成犯罪就要受罚。
起诉对方侵犯名誉权,需准备多方面证据。一是证明侵权行为存在的证据,如诋毁言论等,可截屏、录音等固定;二是证明名誉受损的证据,如社会评价降低的材料;三是证明侵权行为与名誉受损有因果关系的证据,如侵权后名誉变差记录;四是证明侵权人主观过错的证据,如恶意诋毁动机等。收集证据要合法合规。
名誉权纠纷适用民法典三年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应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若超三年且无中止、中断或延长事由,义务人提出时效抗辩,法院会驳回诉求。若侵权行为持续,时效从终止日起算。同时,诉讼时效经过仅使权利人丧失胜诉权,其仍有起诉权。
诽谤罪构成的证据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其中,物证如写有诽谤内容的纸张,书证像信件等。各类证据有其具体指向,且需符合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要求,以此来证明诽谤行为存在。
造谣可能承担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民事上,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被侵权人可要求停止侵害等,还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行政方面,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散布谣言等扰乱公共秩序的,会被处拘留、罚款。刑事上,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可能构成相关罪名,面临刑罚。具体责任依情节、后果判定。
网络侮辱罪是通过网络实施的侮辱罪,立案标准为:侮辱行为需公然进行,借可让不特定人或多数人听闻、看到的方式施行;侮辱对象须为特定具体的人,可为一人或数人。同时,侮辱行为需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如手段恶劣、造成严重后果、多次实施等。犯此罪处三年以下徒刑等,一般告诉才处理,严重危害社会及国家利益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