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一般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其主要负责治安管理、案件查处等行政事务。涉及民事纠纷或轻微刑事案件时,通常由当事人起诉,派出所可协助收集证据、准备起诉材料。但在行政案件中,若当事人对派出所法定职权范围内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派出所角色因法律情境而异,具体依法律和实际情况确定。
法院来传票不去或致不利后果。通常原告按时到庭,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原告诉求可能获支持。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庭,应在规定时间前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法院会视情况决定是否准许。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唤拒不到庭,法院可拘传。收到传票要重视,积极沟通避免损失。
法院传票不一定要当事人自己去拿。法院有多种送达传票的方式,直接送达是派专人交付受送达人或其同住成年家属签收;留置送达用于受送达人或家属拒绝接收的情况,需基层组织等代表见证后留于住所。还有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等,若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则采用公告送达,法院会依情况选合适方式。
起诉到法院立案后通常可撤诉,宣判前原告可申请,是否准许由法院裁定。若法院认为撤诉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且为原告真实意思表示,一般会准许。但存在特殊情况,如被告反诉需继续审理、原告撤诉规避法律责任、损害公共利益等,法院可能不准许。不准许时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缺席判决,原告撤诉需谨慎决定。
被起诉到法院后,首先要签收诉讼文书,了解原告诉求和案件情况。接着仔细阅读起诉状,准备答辩状反驳或说明。然后在举证期限内收集提交有利证据。可考虑聘请律师获取专业法律帮助。最后按通知准时参加庭审,遵守纪律、如实陈述与辩论,若不服一审判决,可在规定时间内上诉。
法院立案工作流程:首先当事人向有管辖权法院起诉,递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起诉状需记明原被告信息等。法院收到材料后7日内审查,符合起诉条件(如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等)的受理,不符合的作不予受理裁定。材料不全要求当事人补充,符合立案条件的立案,向原告送达通知书等并要求缴费,缴费后案件进入诉讼程序,未按时缴费则按撤诉处理。
去法院起诉不必然能拿到钱,分两个阶段判断。诉讼阶段,起诉要有充分证据支持诉求,证据不足或诉求无法律依据,法院可能驳回请求,胜诉判决是申请强制执行的基础。执行阶段,关键看被执行人有无可供执行财产,有足额财产可执行,否则可能“终本”或执行不能。起诉结果取决于证据及履行能力,建议起诉前固证,胜诉后提供财产线索。
起诉立案完毕后,需处理以下事项:一是缴纳费用,收到法院缴费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诉讼费,逾期按撤诉处理;二是提交证据,在法院指定举证期限内提交支持诉求的证据,若申请证人出庭等也在期限内提出;三是等待开庭通知,按时参加庭审;四是准备庭审,梳理案件并与律师沟通;五是关注案件进展,适度与法官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