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商业仲裁后不能就同一纠纷再起诉。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法院起诉,法院通常不予受理,除非仲裁协议无效。仲裁裁决作出后,法院也不受理就该纠纷的起诉。但当事人若能证明仲裁存在法定可撤销情形,如无仲裁协议等,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仲裁委所在地中院申请撤销裁决,裁决被撤销后,可向法院起诉。
仲裁中止指仲裁程序进行中因法定事由暂时停止,待事由消除后恢复。申请仲裁中止需符合法定情形,如当事人死亡待继承人表态、丧失行为能力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等。当事人应向仲裁委提交书面申请,说明事实理由并提供证据。仲裁委审查后,符合条件会作中止决定并通知当事人。中止事由消除,当事人可申请恢复,由仲裁委决定恢复与否及时间。
在仲裁程序中申请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先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仲裁机构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人要提供担保。法院受理后审查,符合条件则裁定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财产保全范围限于请求范围或与本案有关财物。法院及时执行裁定,保障裁决执行与当事人权益。被申请人不服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申请仲裁财产保全,需准备多种材料。包括写明请求保全财产信息与申请理由的财产保全申请书;仲裁委员会的受理通知书或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明仲裁关系的证据如仲裁协议;证明被申请人可能使裁决难执行或致申请人损害的证据;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若法院要求,还需担保材料如保证金、保函等。备齐后向有管辖权法院申请,法院会审查裁定。
商定好的赔偿金没发能否申请仲裁,要视具体情形而定。若赔偿金基于劳动争议产生,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达成协议却未支付,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源于非劳动争议,未约定仲裁解决纠纷的,不能申请仲裁,可向法院起诉;有有效仲裁协议的,则可依协议申请仲裁。
民事纠纷符合条件时仲裁会受理。条件一是要有明确约定纠纷提交仲裁解决的有效仲裁协议,二是纠纷事项需属可仲裁范围,如合同等财产权益纠纷。仲裁受理后组成仲裁庭,先调解,调解不成则裁决,裁决具终局性,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申请强制执行。仲裁一裁终局,选择时要考虑其特点与自身需求。
仲裁协议与仲裁书不同。前者是双方自愿提交仲裁的书面协议,为仲裁机构受理依据,体现共同意思且具独立性(不受合同变更、解除等影响);后者是仲裁庭审理后作出的终局裁决文书,对当事人有法律约束力,一方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二者性质、作用、内容差异明显。
仲裁机构通常接受电子合同。电子合同属书面形式,需满足行为人具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及公序良俗才有效。若合同含有效仲裁条款(明确仲裁事项、机构等),仲裁机构会受理争议。仲裁中电子合同可作证据,但需真实、关联、合法,可通过公证或第三方存证增强证明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