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胁迫情况的有力证据包括被胁迫时的录音录像,能直观记录受胁迫过程;相关证人证言,了解情况的人提供的证词有证明作用;书面材料如威胁信件、胁迫字条等;报警记录,警方出警处理的记录可作为佐证;医院诊断证明,因胁迫受伤的诊断能间接证明受胁迫事实。
第三人撤销之诉在证据方面要求,需有足以证明生效裁判、调解书部分或全部内容错误的证据。该证据要能证实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且生效裁判、调解书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以此支持第三人撤销原裁判、调解书相关内容的诉求。
非当事人给出的录音证据是否有效需视情况而定。若该录音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且与案件有关联性,如通过正当手段获取、未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法院可能采纳其效力;若在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上存疑,则证据效力会受影响。
能证明参与赌博的证据有多种。物证方面,如赌具、赌资等可直观表明有赌博行为;书证中,赌博记录、账本等能反映赌博情况;证人证言,目睹赌博过程者的陈述也可作为证据;视听资料,像监控录像、录音等能记录赌博现场;电子数据,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可证明赌博资金往来。
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是可能不予起诉的。根据法律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遇到没证据的事进行抗辩,可从逻辑推理与常识判断入手,指出对方主张缺乏证据支持,论证其主张违背常理或逻辑。也可通过收集间接证据,形成证据链来反驳对方观点,还能申请证人出庭作证,以证明己方观点合理,维护自身权益。
举证期限过后通常仍可提交证据,但需区分情况。若当事人因客观原因逾期提供证据,或对方当事人未提出异议,法院会采纳;若当事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逾期提供,且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法院也会采纳,但会对当事人予以训诫、罚款。
证据不充足时可以申请撤诉。在诉讼过程中,原告有自主决定是否撤诉的权利,即便证据不足,只要在法院宣判前,原告都能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经法院审查符合条件的,会作出准予撤诉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