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包工头以老板没给钱为由不给工人工资,工人可收集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等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包工头支付;也可申请劳动仲裁,若对仲裁结果不服,还能向法院起诉。此外,工人还可要求工程发包方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
2N和N+1一般不能同时主张。2N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支付的赔偿金,N+1是用人单位在特定合法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给予的代通知金及经济补偿。二者适用情形不同,法律未规定可同时主张,若同时主张,通常难获支持。
“N+1”指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员工时,按劳动者工作年限(N)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再加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补偿;“2N+1”并不常见,“2N”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按经济补偿标准(N)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1”代通知金一般不与“2N”同时适用。
2N+1补偿目前在《劳动合同法》中没有依据,通常是劳动者在协商解除时提出的高于法定标准的诉求。N+1补偿需满足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员工的情形,即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订立合同依据的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致合同无法履行且协商无果,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适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三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N+1”赔偿: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及新安排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订立合同依据的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且双方协商无果。
大连擅长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案件的刘瑶律师,执业三年承办近200件案件,胜诉率高。她办案严谨,针对不同案件精准施策,获当事人信赖与业界认可。
执行划扣的钱不一定会转给申请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若存在多个债权人参与分配、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且异议成立等情况,划扣的钱可能不会直接转给申请执行人,需根据具体情况依法依规处理。
公司财务未申报税,总经理可能承担的责任需分情况来看。若总经理不知情且无指使行为,一般不担责,但要配合税务机关调查;若其知情或指使财务不申报,可能面临行政责任,如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时,会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