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毒11公斤不可能适用缓刑。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等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缓刑适用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符合特定条件的犯罪分子。贩毒11公斤属严重犯罪,量刑起点为十五年有期徒刑,超出缓刑适用刑期范围,无适用缓刑可能。
非法持有毒品35克以下,处罚因毒品类型而异。若为鸦片,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并处罚金,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并处罚金。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也如此处理。其他毒品则依据数量及与海洛因换算比例等综合量刑,如特定数量大麻制品等情况,也按上述标准量刑,最终由法院依案件情况判定。
贩卖毒品29克,量刑视毒品种类而定。若为鸦片,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为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贩卖毒品不论数量都应追责。最终量刑由法院综合多情节判定。
我国法律无“容留2人卖毒罪”,与之相关的是容留他人吸毒罪和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依《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司法实践中,情节轻微可能判拘役或管制,最低可能判处管制三个月。贩卖毒品处罚依毒品种类与数量等情节而定,量刑跨度大,最低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教唆他人吸毒,依刑法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教唆未成年人吸毒从重处罚。判断情节是否严重,考量教唆手段、被教唆者身心受损及社会影响等因素,如长期或多次教唆、致吸毒成瘾等属情节严重。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结合具体案情准确量刑。
贩卖毒品5次属多次贩卖,是法定加重处罚情节。量刑要综合毒品种类、数量等因素。若贩卖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等,多次贩卖累计达一定标准,可能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如多次贩卖海洛因累计50克以上。其他毒品如鸦片、大麻等,按与海洛因折算比例确定数量标准量刑,具体刑罚由法院依实际案件判定。
投放危险物质罪是严重犯罪,在水面投毒危害公共安全,量刑需综合考量。一般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若符合缓刑条件,有宣告缓刑可能,但水面投毒性质恶劣,获缓刑难度大,具体判决由法院依犯罪事实等依法作出。
餐馆投毒可能涉及投放危险物质罪。若投放毒害性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未造成严重后果,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等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过失犯此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具体量刑会综合投毒动机等多种因素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