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政给付的主要形式有:社会养老保险金、离休金与抚恤金、社会救济与自然灾害救济金及物资。这是行政部门依法为老年、疾病或失能等特定公民提供的物质或相关权益保障,如抚恤金、离退休金、救济金等。
行政机关侵犯第三方利益时,第三方可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包括一审、二审和申诉等程序。当事人对生效判决认为有误,可向原法院或其上一级法院递交申诉书,但判决仍须执行。如行政机关拒不执行,法院可采取强制措施。
环境行政许可是环保机构对可能影响环境的开发、排放等行为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的具体行政处理方式。它是环境执法的重要手段,具有高灵敏度、可调整性和适应性,广泛应用于环境管理中。
行政处罚行为若主体不合规,则不具备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判断行政处罚是否违法或不当,需考虑五大合法性要素:主体、权限、内容、程序和形式。任何一项不满足,即判定为违法。
探讨行政许可设定规则,需确保满足基本要求:保障国家安全、考虑公众利益、公正合理配置资源,以及在特定领域确保专业性和规范性。实际设置时,需向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经过认真审查后作出决策并公布,确保民众知情权。
法律规定,行政许可应在受理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颁发。特殊情况下,如可当场决定,可立即颁发。除特殊情况外,行政机关应在收到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如需延长,须经负责人批准并告知申请人原因。
行政许可的撤回与撤销主要区别在于:撤销适用于行政机关、被许可人双方或单方过失情况,而撤回则因法律、法规变动或客观环境异常而采取。在溯及力上,撤回仅使未来行为无效,不涉及过去;而撤销则使过去和未来行为均无效,自始至终不受法律约束。
行政许可的撤回与撤销在适用情境和溯及效力上有显著差异。撤销适用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或被许可人出现错误行为的情况,而撤回仅限于法律法规、规章变更或废止,或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改变。撤回后,许可自撤回起失效,无追溯力;而撤销的许可从一开始就无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