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父亲心脏病发作,赶到了高新国际医学中心,结果被保安拦下。其女子由于疫情,处于中风险地区,但是女子说他们有核酸证明,但是被要求当场做核酸,此时,距离父亲心脏病发,已经过去了2小时。
垫付医药费并不是义务,如果说不是自己应该支付的费用的话,是有权利予以要回的,要是要不回来可以向法院上诉,予以追回。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首先想要打赢一场官司一定不能少的就是完整的证据。尤其是打这种医疗官司,一定要在诊疗之后,准备好看病的挂号凭据,还有病历小本,以及各种处方还有收费单等证据。
1、案由的选择:患方可以选择提起医疗侵权民事赔偿之诉或医疗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之诉。2、当事人应提交的材料及证据:就诊资料、护理证明、误工及收入证明、交通费单据、住宿费单据、丧葬费单据、抚养/赡养/扶养证明、伤残用具证明、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
孟某老年男性,由前列腺肥大。因胸闷不适到医院就医,被诊断患冠心病、不稳定性心绞痛安排其入住心内科病房,住院期间孟成松体征平稳。因医院不能进行安置支架手术安排孟某出院拟至其他医院行安装支架手术。当晚23:30分左右,孟某腹胀、浑身难受。陪护家属告知病房护士……
商某高龄,因上腹部不适在被告医院就医,诊断为胆道感染、胆总管结石收入外科治疗。6月13日下午,医院消化科人员给商某进行了ERCP手术,并放置鼻胆管引流。6月16日拔除引流的鼻胆管……
沈某生前系沪上著名高校学生,某年9月13日因咳嗽咽痛,至甲医院就诊。甲医院未做化验检查即诊断为“化脓性扁桃体炎”予以抗菌治疗,要求沈某按时服药。两周后,沈某病症无任何改善,又出现心悸、胸闷,9月28日并晕厥数十秒。9月29日,沈某再次就诊,甲医院仍未予抗病毒治疗……
大家时常会听说医院发生医疗事故致人死亡的事情,很多人第一反应都是那个医生的水平不高才会导致这起医疗事故,有些事故是因医疗人员的疏忽导致的,接下来我们就来看一个相关案例,希望大家能从中吸取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