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东丽区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全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8976元;
2、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53003元;
3、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9018元;
4、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33824元;
5、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934元;
6、上年度各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79961元
(2)采矿业160052元
(3)制造业108714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76758元
(5)建筑业108488元
(6)批发和零售业105619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14769元
(8)住宿和餐饮业58939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57515元
(10)金融业219311元
(11)房地产业103299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2186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86208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06019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52504元
(16)教育152730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166928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37970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48282元
二、东丽区医疗事故赔偿计算方式:
1.医疗费
医疗费=已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2.误工费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实际减少的收入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3.护理费
护理费=护理人日收入状况×护理期限×护理人数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东丽区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定残后护理费=东丽区上一年度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护理期限×护理依赖程度×护理人数
4.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地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的,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合理部分),也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范畴
6.营养费
是否支持营养费及营养期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住宿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护理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受害人死亡,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指出的住宿费
8.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系数
(2)受害人在60-75岁之间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伤残系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系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维修费用参照配制机构意见确定
10.丧葬费
丧葬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
11.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居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2)受害人在60-75岁之间
居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居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12.被扶养人生活费
(1)被扶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2)被扶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3)被扶养人在60-75周岁之间,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被扶养人实际年龄-60)]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4)被扶养人在75周岁以上,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5)被扶养人有数人时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13.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在受害人遭受严重的人身伤害,致残或者死亡的情形下,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在精神上遭受巨大创伤,并基于此而要求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一定数额的赔偿,具体金额应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医疗事故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经济能力、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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